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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8-05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经商市财政局,现将《南通市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日


南通市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实施方案》(苏农计〔2024〕2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24〕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先立后破、保障重点,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突出农机报废更新、设施棚室改造提升、规模畜禽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海洋渔业设施设备提升等重点任务,大力推动现代农业领域先进设施设备应用。力争至2027年,报废更新农机1.2万台(套),改造提升2万亩老旧设施棚室,推动30个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库50个,建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90个,完成在册1000艘以上渔船导航设备的更新迭代,实施远洋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立项建设。预计全市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带动消费26.4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老旧农机报废更新。鼓励淘汰报废使用10 年以上、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支持对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农机种类进行报废补贴,报废补贴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规定实行定额补助。其中,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有关补贴标准、报废条件、回收企业、操作程序等依据《关于大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4〕14号)文件规定实施。至2027年,报废更新农机1.2万台(套),预计带动消费10亿元。(责任部门:农机管理处)

(二)推进设施棚室改造提升。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正常生产需求、不能满足宜机化作业要求的设施棚室进行主体结构、设施材料更新改造,推动新建一批标准化、智慧化设施棚室,加快提升设施种植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发展水平。统筹符合支持方向的省级专项资金,对设施棚室建设和提升予以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30%。2024年,全市改造提升单体大棚和连栋大棚4100亩、日光温室110亩;至2027年,全市改造提升2万亩老旧设施棚室,预计带动主体投入2亿元。(责任部门:园艺蚕桑指导站)

(三)推动规模畜禽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充分利用省级稳产保供项目资金,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开展精准饲喂、环境监测控制、生物安全防控等设施设备更新,配套智能化信息控制及生产管理系统,大力推进智慧牧场建设;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机械清粪、贮存发酵、运粪车、粪肥施用等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提高粪污规范处置、资源化利用水平。至2027年,规模畜禽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项目不少于30个,预计带动社会投入0.3亿元。(责任部门:畜牧兽医处)

(四)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鼓励对集中连片的设施渔业池塘开展尾水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进一步提高池塘养殖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尾水处理能力。对池塘标准化改造予以适当补助,到2027年完成省下达的7.9万亩标准化池塘改造任务,预计带动主体投入0.8亿元。(责任部门:渔业处)

(五)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加快启东吕四港、通州湾海域海洋牧场规划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海洋牧场。围绕养殖设施、养殖品种、养殖模式等课题,大力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推动陆海接力有机衔接。至2027年,预计投资0.4亿元。(责任部门:渔业处)

(六)实施海洋渔业设施设备提升。支持如东县、启东市积极申报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对渔港实施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配合部、省加快推进对全市在册1000艘以上渔船导航设备的更新迭代,争取对渔船北斗终端更新实行由省财政资金全额补贴。实施远洋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改造信息通导、安全环保等设施设备,提升远洋渔业安全生产水平。至2027年,全市海洋渔业设施设备提升预计带动总投入9亿元。(责任部门:渔政监督管理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七)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鼓励开展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以及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的建设,不断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依托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对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按不超过新增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补助。单个主体建设冷藏保鲜设施最高补助100万元,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最高补助 500万元。至2027年,全市力争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库50个,带动主体投入0.5亿元。(责任部门:市场信息化处)

(八)实施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应急作业中心建设。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探索开展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应急作业中心建设,加强农机库房、维修中心等应急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加强农机应急救灾机具配备。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内的应急救灾机具,按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不在范围内但农业生产应急救灾确需的,可按不超过购机总价的35%补助。服务设施建设按不超过新增总投资的30%补助。单个应急作业中心最高补助150万元。支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至2027年,建成特色农业服务组织18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90个,预计带动投入1亿元。(责任部门:农机管理处)

(九)推动产地烘干中心改造提升。鼓励对产地烘干中心的场库棚、粮食提升输送设施、配电除尘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更新烘干机绿色能源180台,能源绿色化水平提升至80%以上,预计带动投入0.2亿元。(责任部门:农机管理处)

(十)实施农机装备更新提升工程。以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考评细则为依据,以提升辖区内农机装备保障和应急水平为目标,整合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项目资金,大力发展耕种、收获、烘干、储存等农机装备和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至2027年,支持报废更新谷物联合收割机880台,建设立体粮仓86个。深入推进农机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提升行动。建成全市一体的农机装备管理应用平台,更新农机智能驾驶及监测终端设备1900台(套),发展农用无人机810台,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作业服务等在线运行。相关补贴政策省、市有明确规定的依据规定实施,没有规定的,由各地自行制定并报市级备案。到2027年,全市农机装备更新提升带动主体投入2.2亿元。(责任部门:农机管理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机遇,加快推进行业领域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编制年度更新提升计划,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政策协同。各地要结合实际,用足用好符合支持方向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政策,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优先支持设施设备更新。要立足本地资源要素,统筹利用报废补贴和项目补贴两个政策,修订已有扶持政策,将扶持政策与老旧设施设备报废挂钩,做到发展与更新并重。要主动对接当地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专项国债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集约化、专一化服务组织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加大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提升等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切实让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要积极听取基层声音,鼓励农民群众、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积极反映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困难及建议,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

(四)加强服务对接。各地要组织开展农业设施设备更新实务培训,优化农机报废补贴办理程序,努力实现农机主体申请报废更新补贴办理“最多跑一次”。加强农业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对接,积极引导使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农业生产技术,进一步激发设备更新市场潜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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