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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全市PM2.5浓度25.3微克/立方米、全省第一,优良天数比例81.5%、全省第四;国省考断面达标率分别为100%、96.4%,长江南通段水质稳定达Ⅱ类;春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93.5%、高于年度目标8.5个百分点。昨日,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在“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发布上述信息。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为此,市生态环境局修订《南通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全面启动生态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及五年评估工作。为81家企业“量身定制”整治提升方案,目前已完成41家。实施153家企业、278个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军山生态岛和启东长江口北支(崇明岛北岸)生态岛建设加快推进,累计观测记录物种3983种,生物多样性丰富度全省领先。
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为主线,该局多措并举全力守护碧水蓝天。全市354个臭氧治理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推动2943辆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降尘量1.6吨/月·平方公里、全省最优。深入开展汛期断面水质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完成172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去年长江水生态评估达到“优秀”等级。1178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管控率达80%。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总氮平均浓度达同期最好水平。
刚柔并济打好生态环境执法“组合拳”,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重大项目环保服务供需对接机制,推进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认定工作,推动金光、华能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开展排污权跨区域市场化交易,收储总量指标85笔,支持188个优质项目落地建设。对全市101家“白名单”企业组织开展“体检”帮扶,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惠企举措,办理轻罚免罚案件150余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15个项目获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6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全国首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地方性法规,《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于今年3月正式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启动率100%。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172件,占比超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