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案例警示>列表
虚报工资额度骗取生育津贴?判刑!
来源: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5-21
案情摘要:
经东莞市医保部门调查发现,该市某公司通过虚高申报员工工资金额,骗取生育津贴达93.35万元。当地医保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处理。经法院判决,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向东莞市医保事业基金管理中心退赔骗取金额,并处以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件详情:
2020年6月,东莞市医保部门发现东莞某公司疑似存在骗取生育津贴行为,执法人员立刻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生育津贴发放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18年10月份成立以来,连续三年净利润亏损,但一直以较高工资额向医保部门申报生育保险,申报金额远高于员工实际工资。通过4名生育津贴申领人的笔录还发现,该公司未足额支付员工生育津贴,实际支付金额远远少于医保部门拨付的生育津贴。
案件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何某行为构成诈骗罪,对其处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虚高申报工资额度骗取生育津贴,不仅损害了基金安全,更是诈骗行为,或将面临刑罚!请广大参保人朋友们提高警惕,切勿弄虚作假,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