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试行,12月1日,我市市场准入领域的两个文件《南通市推行经营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管理办法》和《南通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在修订完善后正式实施,对全市域所有市场主体实行更为宽松的住所登记条件。
放宽条件企业登记更便利
两年前,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出台两个《办法》的试行版本,对全市域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经营主体推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以及集群注册登记,以合理释放各类场地资源、探索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
经营主体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其功能是作为通信地址和司法文书(含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经营场所则是经营主体开展经营活动所在地,“以前公司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必须一致,如果开个分店,就得重新申请营业执照,税务、年报等手续也得办两套。”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处处长吉祥介绍说,当时推出这两项改革,就是想从制度上为经营主体减少麻烦、降低成本。
住所与经营场所分开登记后,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新设经营场所,可以不用另外申领证照,只要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并在营业执照照面注明“一照多址”即可;创业园内的初创者想申请成立企业,可以直接注册在符合条件的托管机构提供的地址,还可以享受机构的托管服务,“既是服务项目,也是监管抓手。”吉祥说。
两年登记259家集群注册企业
两个试行《办法》实施以来,我市登记注册领域全面解锁企业住所登记限制,各类经营主体住所登记条件进一步放宽。
改革实施以来,对符合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的情况,企业只需提交《申请书》和住所材料即可完成经营场所备案,且住所材料实行“承诺即免”,材料精简达六成,在为企业减轻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审批工作量,加快了审批完成,使为企业提供当场办结的便利化服务成为可能,“为配合住所申报承诺制,我们还建立了全市公共地名地址服务平台,归集近500万条标准地址信息,系统自动核验申报地址并生成承诺书,全年共服务3.8万多家企业。”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处副处长万丽香说。
集群注册登记改革推行后,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22年2月,南通创新区与市行政审批局签约成为首家集群市场托管机构,目前全市已有32个集群经营主体托管机构,与企业登记机关签订了51个利用集群注册地址进行注册登记的协议,共登记259家集群注册企业,实现“一个工位办企业”,持续激发我市创新创业活力。该项改革创新举措在全省位于前列。
个体户也能按“工位”登记
试行两年后,市行政审批局通过组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方式,对实施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并根据各地的反馈和意见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新的《南通市经营主体集群注册登记办法》拓展了受益群体,将托管机构的范围扩大至签订了投资协议及其他合作协议,而不仅限于签订集群注册登记合作协议;将集群经营主体从各类企业扩大至个体工商户,同时鼓励社区(村)提供专门场所作为从事居民生活服务业的集中登记点,允许个体户使用集中登记点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
新的《南通市推行经营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管理办法》将分离登记的范围扩大到了全市域,实现跨县域登记,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发展的政策性成本,“也就是住所登记在崇川,想在通州开个分店也适用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在原来的营业执照上加个地址就可以。”万丽香说。
此外,我市还形成并发布了首批《南通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涉及21个地址。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国平表示,将与各单位共享数据信息,对“负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
日报记者 何家玉 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