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两会快评>列表

市人大代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为“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南通日报 发布时间:2022-02-27

日报讯(记者 赵勇进 杨新明 任溢斌 袁晓婕)26日,市人大代表在各自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围绕如何为加快建设“一枢纽五城市”,更深层次对接上海,更宽领域融入苏南,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支点作用,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进行热烈讨论。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紧扣中心大局,对照更高标准,先后做出科技创新、打造沿海发展新引擎、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决议,聚力推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督办等重点工作。陈艳梅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凸显政治高度、体现工作力度、展现民生温度、彰显思想深度。张亚曦代表说,通篇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罗海妹代表说,报告求真务实,贴近民生,反映民意,扎实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工作,全面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法定职责!作为执法机关,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切实履行职责,为促进全面依法治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两院”工作报告数据翔实、绩效丰厚。顾新红代表说,看到的不只是各种诉讼、立案、维权、挽回损失的一个个数据,而是数据背后司法、执法者心怀百姓、闻令而动、冲锋陷阵的艰辛付出。

市人大常委会对今后工作的安排建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司祝建代表说,今年如皋人大将在营商环境、科技创新、教育名城打造等方面重点发力,为如皋高质量打造南通跨江融合发展样板区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盛利代表说,作为一名基层人大工作者,将探索“党建+人大”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员代表的带头模范作用,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展现新时代代表风采。

成伟代表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更加注重电信诈骗、交通安全违章、征地拆迁、物业服务等影响营商环境、文明风尚、干群关系的累案,加强立法与执法、司法、监察等贯通协同,推进形成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闭环。吴容、盛健华、王新铭代表建议,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形式,组织代表了解百姓在生产生活中的新需求,继续加大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关注与监督,确保将民生实事办成好事和老百姓满意的事。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翔实的数据、鲜活的案例、典型的事例全面客观展现了法院工作亮点。黄卫代表说,这充分体现了南通法院政治担当坚决、服务大局有为、司法为民用心、改革创新有力、素能建设有效。

吴勇军代表说,启东法院将准确把握启东“向海图强、扬帆奋进,加快建设沪苏一体融合发展窗口城市”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精准服务发展大局。

何益军代表说,今年是全市的营商环境提升年,建议市中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对一些暂时陷入发展困境但仍具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程序“破茧”重生。冒月建代表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力破解立案难,加大破产案件的受理力度,加快受案、办案速度。

法院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秦昌东代表建议,构建多元解决纠纷新格局,从源头压降诉讼案件量。任智峰代表建议,建立一支由网格员、调解员等多层面的矛盾纠纷调解队伍,通过共治“潜在案”、减少“新生案”、化解“已生案”,避免“案中案”,进而减少民转刑、民转信访事件的发生。孙永红代表说,要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这会影响法官的身心健康和办案效率。

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司法改革稳步推进,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司法公信力逐步提高。褚军芳代表说,特别是“一号检察建议”定位精准、值得肯定。

潘德峰代表说,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既有大方向、也有小目标,既有硬要求、也有软任务,思路清晰,为今年的工作提供了遵循。何玮代表说,将用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更实的举措维护民生民利,以更优的理念履行监督职责,以更严的标准狠抓自身建设。

就做好下一步检察工作,夏琪斌代表建议,市人民检察院以推进检网融治为抓手,不断丰富基层履职形式,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居,增进检民互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方海军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实体性办案、对下指导、办公管理、检务保障等方面,做到更专业、更精细,推动基层院各项工作水平实现新的提升。朱滢滢代表说,市检察院要针对涉及老年人诈骗案件时有发生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关心关爱、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机制,帮助守护好养老的钱袋子。

法检高质量履职,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与会代表关注的热点话题。徐征曦代表说,南通建筑业企业被伪造变造印章、开展经营业务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不予立案,有的立案了,但没有追究给合法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建议两院依法惩处,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