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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公众开放月”活动的通知》(通政传发〔2022〕59号)要求,市局决定在10月份开展“政府公众开放月”活动。现结合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公安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邀请各界代表进机关、进现场,推进开放式行政治理,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为全市“挑重担、扛重责”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开放时间
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开放内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2022年度公安工作要点,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以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公安机关的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绩效提升。
四、开放形式
由各地、各警种部门根据10月工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线上”“线下”以及“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自行组织开展系列活动,通过“警营开放日”“开门纳谏”“问需于企·问计于民”等活动,邀请各界代表走进公安机关,对企业群众开展走访恳谈,汇报公安机关在提升机关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五、开放对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监督员代表、媒体代表、企业家代表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政府公众开放月”活动是向社会公众展现公安形象的良好契机,对于推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高效履职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警种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鼓励探索“云座谈”“云展播”等形式的线上互动。
(二)注重统筹推进。各地、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将“政府公众开放月”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营商环境提升年”“苏安大走访”等活动统筹推进。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基础之上,充分展示工作成效,切实解决重点问题,让公众第一时间看到公安机关改革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市局将建立警务工作向公众开放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各警种部门要着眼长远,提前谋划,积极提供平台以及素材,把“政府公众开放月”建成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阵地。各单位开展情况请于10月31日下班前报送市局公共关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