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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南通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6-01

案例一:如东棉场医院不合理诊疗、违反物价规定收费、门诊人证不符、虚记医疗费用

经现场检查及病案审查,如东棉场医院存在不合理诊疗、违反物价规定收费、门诊人证不符、虚记医疗费用等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128058.99元。

处理结果:

1.追回违规费用128058.99元,并处违约金82999.73元;2.信用记分记26分。

案例二:河口镇花园头村卫生室违反处方管理规定

经现场检查,河口镇花园头村卫生室存在违反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262.69元。

处理结果:

追回违反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的违规费用262.69元,并处违约金2000元。

案例三:河口镇中天村卫生室门诊人证不符

接举报线索并查实,河口镇中天村卫生室存在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735.56元。

处理结果:

1.追回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费用735.56元,并处违约金2000元;2.信用记分记2分。

案例四:如东袁庄医院门诊人证不符

接举报线索并查实,如东袁庄医院存在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416.8元。

处理结果:

1.追回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费用416.8元,并处违约金2000元;2.信用记分记2分;3.对医保医师凌某考核扣2分。

案例五:如东益丰本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茶花路店违反处方管理规定

经现场检查,如东益丰本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茶花路店存在违反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品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730.46元。

处理结果:

1.追回违反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品的违规费用730.46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2.信用记分记1分。

案例六:如东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峰店违反处方管理规定

经现场检查,如东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峰店存在违反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品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841.85元。

处理结果:

1.追回违反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品的违规费用841.85元,并处约金1000元;2.信用记分记1分。

案例七:如东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如东店人证不符售药

经现场检查,如东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如东店存在人证不符售药、非配方煎服的中药饮片费用列入医保费用结算、医保电脑系统和非医保电脑系统录入数据不一致、大额配售药登记信息错误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575.06元。

处理结果:

1.追回违规费用575.06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2.信用记分记9分。

案例八:南通颐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古坝中心店以药易药

经视频监控回放并查实,南通颐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古坝中心店存在以药易药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323.8元。

处理结果:

1.追回以药易药的规费用323.8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2.信用记分记2分。

案例九:如东永寿药店空划记账留存医疗费用

经现场检查,如东永寿药店存在空划记账留存医疗费用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304元。

处理结果:

1.暂停医疗保险服务三个月;2.追回空划记账留存医疗费用的违规费用304元,并处违约金20000元;3.信用记分记20分。

案例十:如东海河滩药房以药易药、药品与非药品之间互为促销

经视频监控回放并查实,如东海河滩药房存在以药易药、药品与非药品之间互为促销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734元。

处理结果:

1.暂停医疗保险服务一个月;2.追回违规费用734元,并处违约金3000元;3.信用记分记4分。

案例十一:南通普康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流程提供居家服务

经现场检查,南通普康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流程提供长护险居家服务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250元。

处理结果:

1.暂停新店片区新增照护保险服务对象两个月;2.追回未按规定流程提供长护险居家服务的违规费用250元。

案例十二:如东县双南康达药店以药易药

经视频监控回放并查实,如东县双南康达药店存在以药易药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356元。

处理结果:

1.暂停医疗保险服务7日;2.追回以药易药的违规费用356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3.信用记分记5分。

案例十三:新店镇祝套村卫生室门诊人证不符

接举报线索并查实,新店镇祝套村卫生室存在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164.42元。

处理结果:

1.追回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费用164.42元,并处违约金2000元;2.信用记分记2分。

案例十四:如东县双甸欣欣药店以药易药、未履行代配药手续

经视频监控回放并查实,如东县双甸欣欣药店存在以药易药、未履行代配药手续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520元。

处理结果:

1.暂停医疗保险服务7日;2.追回违规费用520元,并处违约金1000元;3.信用记分记7分。

案例十五:新店镇汤园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人证不符

接举报线索并查实,新店镇汤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费用760.36元。

处理结果:

1.追回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费用760.36元,并处违约金2000元;2.信用记分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