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智慧建筑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已经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智慧建筑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建筑业是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智慧建筑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加快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突出信息技术与建筑产业的深度融合应用,构建智慧建筑新业态,构筑建筑产业新优势,促进建筑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动“建筑大市”向“建筑强市”转变,为勇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全市建筑行业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取得一批前瞻性、引领性、实用性科技成果,建成创新能力突出、辐射能力强劲的智慧建筑产业发展载体;南通“全国智慧建筑先行区”品牌逐步树立,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智慧建筑产业创新策源地和集聚地。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行业数字化监管体系提升工程
1.加强政府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加快完善“四库一平台”(人员、企业、项目、诚信信息数据库以及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同步推动市级“四库一平台”与省级系统对接。整合e联易审、人员实名制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等各类垂直监管子系统,推动子系统间数据互联互通、业务逻辑联动,实现现场与市场“两场联动”。建立数据监管联动机制,实现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执业人员、监管服务机构、社会“四维互动”。加快智慧工地集成管理平台与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重要数据的统一监管。到2023年,“四库一平台”及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各监管子系统与“四库”之间实现数据交换、信息互动,智慧工地集成管理平台与监管平台全面联通。
2.推动建筑行业大数据监管可视化。加快建设南通建筑行业大数据监管可视化平台,通过选取行业核心指标,直观展现全市建筑产业及智慧工地运行情况,实时提供危险源上报、事故预警等信息,实现监管部门“一屏”掌控全局。将建筑行业大数据监管平台纳入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与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部署。到2023年,完成南通建筑行业大数据监管可视化平台建设,并同步上线试运行。
3.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和服务信息化。开发质监、安监等行业监管工作专用移动终端及APP应用,支持移动监管、移动执法等功能,实现数据实时传输、监管记录留痕。加强BIM技术在监管中的推广应用,研究建立从土地出让、项目立项到方案设计、招投标、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等数字化全流程闭合式审批和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建设管理并联审批和数字化监管平台,健全与之相匹配的管理体制、工作流程和市场环境。到2023年,建筑行业监管中移动终端设备及移动应用更加丰富,基于BIM技术的审批和监管应用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审批和数字化监管平台上线试运行。
(二)实施智慧建筑标准体系引领工程
1.加快构建智慧建筑标准体系。开展智慧建筑创新技术应用以及技术导则编制研究,支持企业申报地方及国家级智慧建筑标准化科研项目和课题。由南通智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研究智慧建筑相关标准,组织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编制《智慧建筑评价标准》《智慧建筑技术参考模型》《智慧工地评价标准》《BIM集成应用评价标准》《基于BIM技术的智慧建筑应用指南》等各类与智慧建筑相配套的标准体系。到2023年,基本建成智慧建筑标准体系框架,参与制定智慧建筑国家及行业标准,主导编制地方标准不少于3项。
2.加强研究成果宣传推广。依托智慧建筑国际创业大赛、“中国智慧建筑大会”等平台,加强南通智慧建筑标准化工作宣传推广,定期组织智慧建筑相关标准信息发布,常态化开展或参与国内外行业论坛等活动,增强南通智慧建筑标准体系在国内外影响力和学术知名度。
(三)实施智慧建筑产业发展模式创新工程
1.打造智慧建筑云。以提升建筑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为重点,加快建设智慧建筑云服务平台,推动智慧监管平台、协同管理平台、运营管理平台、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等行业通用型平台实现上云,提供智慧建筑规划设计、建造施工、运营维护等行业云服务,提升全市建筑企业运营管理和研发创新能力。
2.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科学设计、智能制造、智慧运维等系统数据资源汇聚与共享,鼓励建筑行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创新应用。支持企业在建筑工艺优化升级、现场资源合理配置、运行维护精细管理等方面深度创新,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到2023年,全市建筑企业大数据创新应用普及率、覆盖率显著提高。
3.加快智慧建筑产业“走出去”步伐。支持企业积极拓展市外智慧建筑市场,鼓励企业主动参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工程项目和智慧园区建设,提供贯穿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规建管服”一体化智慧建筑解决方案。鼓励智慧建筑产业上下游企业通过组建联合体、项目合作、股份合作等方式,共同开拓境外市场。定期举办国际智慧建筑产业交流论坛、国际技术研讨会议等推介活动,逐步树立“南通智慧建筑产业”国际品牌。
(四)实施智慧建筑产业发展载体培育工程
1.打造智慧建筑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组建南通智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方式推动智慧建筑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广。深入开展智慧建筑创新技术研究,加强BIM软件、绿色建材、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智慧工地集成管理平台、智慧建筑集成运营管理平台、智慧项目管理系统等创新产品研发。到2023年,南通智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顺利运行,研发智慧建筑相关产品不少于3项,初步实现创新成果的商用转化。
2.打造智慧建筑产业集聚平台。进一步发挥海门现代建筑产业园、创源科技园等载体的创新孵化能力,突出以建筑龙头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为创新源头,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定位清晰、配套完备、特色鲜明的智慧建筑产业园区,形成“双创”企业孵化培育与大型企业自主创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智慧建筑产业发展布局。积极引入智慧建筑赋能平台,集聚科学设计、智能建造、智慧运维、系统集成、IT研发、智能设备制造等企业与研发机构,努力完善智慧建筑产业链生态,推动智慧建筑全产业链集聚与发展。到2023年,培育1家建筑智能企业上市。
3.打造智慧建筑成果展示平台。以南通创新区为试点区域,建设智慧建筑示范园,打造集设计、建造、运维于一体的智慧建筑样板工程,不断放大示范效应。优先以医院、学校、社区等单位为重点对象,加快推广智慧安防、智慧家居、智慧能耗管理、智慧停车、智慧建筑管理平台、智慧楼宇APP、创新公共服务等应用。开展智慧建筑、智慧应用评选,加强创新应用的示范推广。到2023年,全市既有建筑智慧化改造项目不少于2个、南通创新区智慧建筑样板工程不少于2个。
4.打造智慧建筑采集和绿色金融平台。以海安市为试点,加快推进建筑业供应链金融示范区建设。依托金融科技力量和特级资质企业信用,打造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探索使用电子签章、远程签约、区块链、手机APP、接口标准、加密通道等技术,实现采购流程、物流追踪、资金划拨远程操作、全程可溯。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现有建筑业平台,形成较强的规模效应和市场影响力。
(五)实施智慧建筑产业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推广工程
1.加速普及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加快制定基于BIM技术的建筑全生命周期应用和服务框架及标准体系,推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阶段的集成应用。扶持企业开展符合工程实际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BIM技术应用软件研发。到2023年,全市重点设计、施工、咨询服务、运营维护等企业基本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全市集成应用BIM技术的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数不少于2个。
2.强化绿色建材技术攻关。制定绿色建材产品研发推广计划,支持企业加快绿色建材研发、生产,加大新型墙体材料、多功能玻璃、吸声材料、空气净化涂料等有效供给,在全市建筑项目中率先应用绿色建材。到2023年,绿色建材在新建项目中的应用率显著提升。
3.加快发展建筑智能设备。根据智慧建筑对智能设备的多元需求,加强智能传感器、智能仪表等感知设备以及智慧建筑网关等通信设备和智能照明、温控等控制模块的研发。到2023年,智能感知设备、智慧建筑通信设备及智能控制模块三大类产品研发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建筑智能设备全产业链布局。
4.全面推进智能建筑智慧化。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等技术在建筑实体中的深度应用,引导企业研发和推广应用建筑能耗管控平台、智能环境控制系统、智能建筑机器人、智能停车系统、智能安防管理系统、智慧楼宇APP等创新产品。引入智慧建筑PAAS平台,打造智慧建筑开放实验室,鼓励企业开展多种智慧应用研发项目。到2023年,建成较为完善的智慧建筑应用产品研发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智慧建筑产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生态环境、住建、市政和园林、商务、行政审批、金融监管、大数据管理、通创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智慧建筑产业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市智慧建筑产业协调推进、督促指导、情况通报等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优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掌握智慧建筑核心技术、具有前沿水平的顶尖专家和高层次人才,积极拓展知识、技术、技能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途径。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加大对智慧建筑产业的投入;进一步深化产融合作,为相关企业(单位)提供信贷优惠和多元化资本支持。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智慧建筑产业发展绩效评估制度,切实加强对产业发展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定期督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项目资金、考核推优等倾斜激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