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思感悟

学习苏州“三大法宝”要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
来源:南通日报 发布时间:2020-05-18 字体:[ ]

曹忠明

苏州“三大法宝”是苏州改革开放实践孕育和形成的强大精神富矿,是南通身边的榜样和标杆。学好苏州“三大法宝”,对于探索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南通路径意义重大。对于南通法院而言,学习苏州“三大法宝”,不仅要学习其对党忠诚、为民服务、勇于担当、敢为人先的精神内核,更要学习其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的勇气,将攻坚解决突出问题摆在重要位置,找差距、补短板,推动高质量司法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鲜明的问题导向是苏州“三大法宝”的一条主线。

苏州“三大法宝”的形成过程,始终体现了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危机意识,体现了苏州党员干部迎难而上、奋起直追,克服风险挑战的担当精神。张家港从“苏南的北大荒”发展为全国文明之城并连续15年稳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前三名;昆山从苏州“小六子”成长为闻名的科创之城并连续15年稳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榜首;工业园区从无到有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国际化、园林化新城,并连续3年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其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就是直面问题、超越自我、勇往直前的过程。我们学习苏州“三大法宝”,就是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查摆问题、以科学细致的态度分析问题、以求真务实的方法解决问题,不断开创南通法院事业发展新局面。

高质量司法的推进过程就是攻坚解决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的实践过程。

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司法,是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去年市中院首获服务重大项目单项奖三等奖,再次获评市级机关综合考核第一等次,两级法院多项审判质效指标排名全省前列,智慧法院建设、数助决策试点等创新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高质量司法是全面、系统、精细的目标,涵盖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与高质量司法的目标要求相比,我们在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创新创优效果、过硬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仍有很大差距,一些影响制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作风与时代要求和群众期望仍有一定距离。直面这些突出问题,与苏州兄弟法院对标找差、补齐短板,并不断创新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是学习苏州“三大法宝”的直接启示,也是推进南通法院高质量司法新实践的应有之义。

在改革创新中融合发扬“包容会通、敢为人先”的南通精神。

“包容会通、敢为人先”的南通精神与苏州“三大法宝”的精神实质高度一致。学习苏州“三大法宝”,要善于结合南通发展实际,赋予南通精神新的内涵和时代价值,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闯出全市法院事业新天地。要在服务大局上创新思路,以实际行动回答好新时代南通“发展四问”,在服务“大项目突破年”、三大攻坚战、“六稳”等方面创新思路、全面融入、主动作为。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司法服务保障,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高质量司法实绩诠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以“敢想更敢干”的开拓精神和敢于创唯一、勇于争第一的实干作风,深化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双轮驱动”,不断丰富和拓展“五位一体”智慧法院新模式内涵。要创新司法理念机制,扎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营商环境优化、司法为民机制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重点工作,为谱写南通“强富美高”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大力培养新时代南通法院“狼性”干部队伍。

苏州“三大法宝”不仅是一种工作经验,更是一种精神力量,是干部队伍优良作风的生动写照。要将学习苏州“三大法宝”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再深化、再拓展,奋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法院队伍,推动全市法院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担当实干,推进各项工作比拼赶超、勇争一流。狼山脚下呼唤“狼性”干部,法院事业发展也需要一批具有“忠诚品质、拼抢血性、坚韧意志、团队精神”的“狼性”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坚持在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在解难题、办难事中考验锻炼干部。大力弘扬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实干作风,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风险挑战敢于挺身而出,不断砥砺意志品格,锻炼过硬本领,使勇于担当成为法院干警的自觉追求,使勇担当、敢作为在法院队伍中蔚然成风。

(作者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