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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运用提案履职尽责,共提交提案715件,审查立案572件,立案率80%。立案提案分别交78个部门和单位办理,均已按时办结,提案者对提案办复的满意度为100%。未立案提案转作社情民意信息或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工作参考。总体来看,提案者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提案所提问题导向鲜明,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提案者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力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担当作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及时研究部署,明确承办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提案工作要求,积极采纳落实政协提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成果得到有效运用,为服务决策、推动工作发挥了较好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服务引导,提高提案内涵质量。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编发提案选题参考,引导委员精准选题、深入调研,撰写高质量提案。通过座谈交流、通报情况、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为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知情明政、履职尽责,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编印优秀提案汇编,通过全体会议、政协网站等渠道广泛宣传,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示范。完善提案质量评价机制,依托政协提案管理系统,由承办单位对办理的每件提案进行客观评价,促进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鼓励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在议事活动中捕捉问题线索、丰富提案来源,支持政协界别及时将协商议事成果转化为提案,确保随收随审、随交随办,让协商议事成果尽快落地见效。从严从实做好审查立案工作,邀请提案办理重点部门参加提案审查工作,按照“三性”“三有”要求,严把审查关,确保提案质量和精准立案。
(二)注重协商沟通,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通过提案工作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会同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召开专题面复会,加强“提、办”双方的沟通和协商,把准委员提案意图,促进委员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高度重视集体提案办理工作,选择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等党派提出的“系统规划建设托育服务体系”“充分挖掘和利用江海文化旅游资源”等方面的集体提案,组织相关界别委员深入办理现场进行视察调研,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促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针对近年来委员比较关注的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整治老年保健品市场等问题,组织“三代表一委员”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改进建议,取得较好成效。针对一些委员对办复工作不够满意的提案,组织提办双方真诚沟通协商,努力达成共识,提高协商办理实效。
(三)完善督办机制,提升提案落实水平。认真落实《市领导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的规定》要求,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选择“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下跨江融合新思考”“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16件重点提案进行领办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领办督办的重点提案办理方案亲自指导把关,提出办理要求,持续跟踪办理进展情况,带领政协委员深入现场实地调研,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工作,提案所提建议得到积极采纳和有效落实。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积极参与督办,极大提升了提案办理实效,形成抓重点、带整体、促落实的良好局面。联合市政府督查部门对市发改委、教育局等10家提案办理大户开展督办,察看办理现场,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社会关注度高、委员反映集中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案开展“回头看”。对市交通运输局办理的“优化我市公共交通”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督办。通过完善落实领导示范、重点带动等督办机制,充分调动委员和承办单位积极性,有力促进提案工作质量提升。
一年来,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提案数量增多,但精品提案不够多,集体提案数量偏少;有些承办单位在办理时协商不够充分,答复内容针对性不够强;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三、下步打算
(一)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开展提案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引导广大委员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全国政协和省委、省政协以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职本领,聚焦聚力高质量,做好提案大文章。引导委员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运用提案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围绕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把为实现我市“十四五”良好开局、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作为运用提案建言献策的主线,紧扣中心工作,结合自身所长,精心选题、深入调研,重点就推动经济发展向好走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美丽南通、保障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提高城市发展软实力等方面建言献策。进一步发挥好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和政协专委会的作用,充分挖掘智力集中优势,不断强化质量导向,多提选题准、分析透、建议实的好提案。
(二)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把提案意见建议办成办好办到位作为提案工作的落脚点,在提案工作各个环节出招发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注重在提、立、办、督等各环节上挖潜增效,着力构建“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提案工作全流程协商新格局。抓好征集立案环节的“提高质量”协商,以“质”为先、以“严”为要,处理好提案“质与量”的关系;抓好交办环节的“落实责任”协商,规范提案预交办流程,厘清承办单位办理责任,保证立案提案交得准确,办得顺畅;抓好办理环节的“解决问题”协商,督促承办单位严格遵循“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的要求,把协商互动列为必要环节,吃透案情、共商共议,力争把每一件提案办出共识、落到实处;抓好督办环节的“成果转化”协商,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加大督办力度,通过领导领办督办、集中面商、民主评议、“回头看”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推动提案建议快转化、见实效。
(三)坚持以制度机制促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深入落实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着力加强和改进提案服务工作,顺应政协委员对提案工作的期待,在宣传引导、搭建平台、沟通协调、解决难题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优化提案办理融合监督机制,精心选择事关民生的监督议题,优化评议队伍结构和工作流程,努力增强监督成效。积极探索提案工作与“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对接融合机制,鼓励和引导政协委员走进基层、贴近群众,积极参与协商议事,拓宽提案来源渠道,以更高标准办好办实协商议事成果转化形成的提案。开展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提案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回顾总结提案工作经验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