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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通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来源:南通日报 发布时间:2020-01-07 字体:[ ]

陈 宋 义

一、总体情况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市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焦全市高质量发展和民生领域中的重要问题,共提交提案715件;审查立案554件,比上年增加88件,立案率77.5%。立案提案分别交由88个承办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加强沟通协商,研究具体措施,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立案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复,提案者对提案办复的满意度为100%。一是紧扣中心任务要求。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提出提案121件,占21.8%。二是着眼内涵品质提升。在优化城市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方面提出提案162件,占29.2%。三是关注社会事业发展。在促进民生实事解决方面提出提案185件,占33.4%。四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在加快美丽南通建设方面提出提案41件,占7.5%。此外,委员们还围绕党的建设、政协统战等方面通过提案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建议,均得到办理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二、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促进提案质量不断提高。向社会各界征集提案线索,编印300多条提案参考选题,为委员选择建言方向、搞好案前调研和提案撰写,提供精准引导。编印优秀提案案例,遴选提案典型案例,制作成小视频,通过全体会议、政协网站、委员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示范样板。组织部分界别委员开展提案知识讲座,引导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探索开展提案质量评价,依托政协提案管理系统,由承办单位对办理的每件提案进行评价,总体评价为“好”的提案占96%。

(二)创新机制,推动提案成果转化落实。加强顶层设计,协助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督办市政协重点协商议政成果和重点提案的实施办法》,实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化、规范化,在领办督办的覆盖面和重点提案确定方式、督办方法、办理结果反馈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完善。市领导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推动了提案高质量办理,提案“落实率”明显提高。

(三)加强协商,推进提案办理取得实效。把协商沟通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促进承办单位与提案者开展办前、办中、办后“一对一、面对面”协商沟通。分别围绕“垃圾分类及处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专题,组织承办单位与提案者进行协商面复,通过现场视察、座谈交流,解决办理中的疑难问题。改进提案办理融合监督工作,完善提案办理“第三方”评议工作机制,组织“三代表一委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开展明察暗访、现场督查。对“南通植物园增设和完善园内设施”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紧扣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围绕“推动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地”“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寺街保护利用”等提案办理情况,组织专题视察,了解落实情况,促进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主动作为,提升提案工作服务水平。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把建章立制作为打基础、立规矩、利长远的重要举措。修订完善《提案工作条例》《优秀提案评选办法》,制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办法》《提案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健全提案工作制度,为提案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保障。适当延长提案办复期限,让承办单位有更充裕的时间落实提案建议。加强闭会期间提案服务工作,对收到的提案及时受理、审查、交办。完善提案工作系统,优化办理进度反馈、提案统计查询、提案信息管理等功能,提高提案工作效率。加强市县政协工作联动,召开提案工作交流会,促进全市政协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开展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典型引导作用。

提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提案总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提案督办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提案服务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三、下步打算

(一)提高站位,增强做好提案工作的使命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准政协提案工作的性质定位,进一步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提案工作目标,围绕政协性质发挥作用是提案工作立足点,提高履职能力是做好提案工作关键所在的理念。加强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研究,探索通过提案工作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新路径,引导委员围绕中心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难点问题,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运用提案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二)精准引导,切实提高提案质量。切实从源头上把好提案质量关,推动委员找准切口,选准议题,把准建言献策方向。组织委员积极参加“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议事活动,充分利用协商议政新平台,在深度参与协商议事活动中,深入了解掌握民情民意,捕捉提案线索,丰富提案来源,使提案更贴紧民生民计,更能反映群众呼声。强化“不调研不写提案”的意识,引导委员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凝聚各方智慧,努力形成立意高、选题准、分析透、建议实的提案。倡导清单式提出意见建议和务实管用的对策措施。严格执行提案审查规定,坚持标准第一、质量为上,让交办的提案经得住各方检验和评判。完善提案质量评价体系,优化提案质量评价内容,推动提案质量得到新提升。

(三)抓住关键,提升提案办理实效。认真落实市领导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的相关规定,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协助市领导选准重点提案,加大高层次督办力度,不断提高办理实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联合市委、市政府加强提案交办工作,高标准明确办理要求,传导办理工作压力。推动提案办理与协商议事对接融合,通过“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促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承办单位积极与提案者进行面商和面复,努力把每一件提案办准、办实、办到位。推行提案办复清单制度,增强提案答复针对性和办理实效性。深化融合监督,完善提案办理效果评价机制,对部分民生方面的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促进承办单位更有针对性地落实提案建议。

(四)改进方法,提高服务工作水平。政协提案工作部门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提案者、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保证提案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有效对接,有序推进,运行顺畅。扩大政协委员参与情况通报、视察调研、参观考察的广度和深度,帮助委员知情明政。运用多种途径,加强提案工作培训和宣传,提高委员撰写提案的业务水平,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研究改进提案提出前、办理中、办复后等各环节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优化督查方式,坚持全面跟踪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专项督办与联合督查相结合,不断提高提案建议落实率,增强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系统,提高提案工作信息化水平,为更好服务提案工作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