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南通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9
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通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南通市专利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有效推动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南通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现将该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7年南通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计划 保护
附件:
2017年南通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一、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执法活动
1、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明确一个主题,确定一个牵头责任部门,其他有执法权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促进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交流。(市知识产权局)
2、开展第十四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查处侵权盗版制品和非法出版物。加强重点领域的版权保护,继续加大两大家纺市场版权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整合版权执法力量,加强跨区镇的侵权案件查处中的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与苏、浙、鲁、粤四地纺织品市场版权保护联合体合作,力求在跨区域版权保护协作有新突破。(市文广新局、公安局)
3、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查处假冒和冒充专利产品,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行政执法、审判活动监督。开展大型广场知识产权咨询活动,现场受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的举报和投诉,公开一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入驻展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主动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受理展会现场知识产权纠纷举报投诉。(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局、检察院、工商局、质监局、南通海关、商务局)
4、建立涉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研判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及信息化建设优势,依托南通公安情报“大平台”,建立与工商、质检、食药监局、海关、文化、法院等部门情报汇聚平台,研发建立知识产权研判模块,落实每月一研判、每季一行动制度,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专业警种优势,提高打击精准率。继续推进公安部部署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能,深入摸排违法犯罪线索,破获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市知识产权局、中级法院、文广新局、工商局、中级法院、检察院、食药监局、公安局、质监局、工商联、南通海关)
5、突出风险分析工作,做好知识产权预防和保护工作,完成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健全重大案件领导督办制度,依法快速查处案件工作机制,推行办案告知、回访制度,实施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建议制度。建立与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重点企业保护机制,建立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动保护机制,充分发挥“三审合一”机制作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暨送法进企业活动。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司法救济手段,不断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开展重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辅导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做好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监督工作;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做好涉及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和抗诉工作。(市知识产权局、中级法院、工商局、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6、充分发挥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支持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建立与工商、版权、质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打击协作机制,公正、公开、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刑事打击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实行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对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区域及时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完善相关管理部门整体联动、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市中级法院、公安局、知识产权局、文广新局、工商局、质检局)
7、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打击涉药犯罪联动工作机制,组建专门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侦查队伍,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分药品,制售假劣血液制品及生物制品等高危药品,制售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药械产品、保健食品,邮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市食药监局、公安局)
8、突出重点工作,确保打击力度;加强检验检疫,强化口岸监管;加强风险分析,推进诚信管理;借助多种平台,打击违法行为。(市检验检疫局)
9、积极推进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营”创建活动。以开展市级 “正版正货”承诺示范活动为抓手,结合文明城市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提升商业服务形象,实现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加强电商平台的“正版正货”承诺示范活动,提升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加强骨干企业正版正货承诺示范认定。(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工商联合会、商务局)
10、鼓励育种科研部门对育成的农作物新品种积极申请品种权保护,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侵犯品种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经营假冒授权品种行为,加强市场检查。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督检查,强化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保护执法,依法查处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强种子生产许可管理,对没有取得品种权人书面授权的种子生产申请坚决不予发证。(市农委、公安局)
11、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指导、督促市级机关及县(市)、区政府机关全面实现软件正版化,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大对重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督查力度,配合国资委分步推进国有二级企业实现软件正版化。开展软件正版化培训,举办两期软件正版化培训班。推动“南通家纺市场”由单一的版权保护模式向版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相结合的综合立体保护模式发展,探索建立小区域大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深入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争取有1个以上的产品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公告保护。(市知识产权局、中级法院、文广新局、工商局、质监局)
12、建立重点企业保护机制。加强商标行政指导工作。将商标法律法规宣传与商标行政指导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创立、运用、保护和管理意识。深入实施一企一标工程、商标字号一体化工程、品牌国际化工程;切实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在流通领域保护性使用;通过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保护制度,依法制止恶意抢注、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驰名商标企业规范商标宣传,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中。开展知识产权权利人对接活动,建立全市重点服务企业商标、品牌、专利等知识产权数据库,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知识产权局、公安局)
13、完善重点商标保护制度。开展重点商标保护行动,加大重点商标保护力度,及时将被侵权严重的商标,列入省、市商标重点保护名录。积极通过华东六省一市商标保护协作网等区域商标保护协作网络,强化与外省、市执法部门协调,提高协作保护程度,加大重点商标域外保护力度。指导企业不断完善自我保护机制,进一步增强行政保护能力。充分运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及时发现案源,有效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确保商标投诉答复率达100%,商标行政案件当年结案率达90%以上。充分运用专项检查制度,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商标日常监管,对商标侵权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充分运用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商标印制企业和商标代理机构纳入市场随机抽查对象,着重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及时记入信用档案。(市工商局)
14、构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快速反应、快速打击、快速协作的行动机制,探索建立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的长效机制,开展“闪电”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和打击电商领域侵权知识产权行为,营造权利人、创新者、投资者、消费者放心的电子商务环境。(市经信委、知识产权局、公安局、文广新局、工商局、中级法院)
二、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
1、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研究制订南通市“4.26”活动方案,明确宣传活动内容和各个活动的牵头参与部门与责任人。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开展各具特色的“4.26”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大幅度的知识产权专题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浓烈氛围。(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全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着重宣传我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出台的促进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重大举措,取得的显著成效,突出宣传企业依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壮大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的典型事例,营造全社会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
3、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做好专利代理人考前培训、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企业知识产权总监培训、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培训、商标管理人员培训、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学习培训、专利电子申请宣讲与使用、电子商务平台工作人员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执法人员知识产权保护业务提高等培训工作。强化商标专业人才培养。根据江苏省企业商标管理规范,围绕企业商标保护和管理需求,继续强化全市企业品牌管理师培训工作,努力培养一批企业商标管理专业人才。加强专业人才跟踪培养,根据需要组织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总监、品牌管理师等再学习、再培训,为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构筑人才保障。(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中级法院、南通海关、经信委、商务局)
4、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工作,打造知识产权宣传阵地,着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充分利用科普宣传途径,深入宣传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筹建知识产权纠纷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对外交流,提升南通知识产权诉讼代理的影响力。(市司法局、知识产权局、文广新局、工商局、国税局、科协、南通海关、公安局等)
5、发布《南通市2017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举办第五届南通市高校院所发明创新大赛,积极组织参加江苏省首届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和其他有关重大节日,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版权进校园活动,开展版权知识竞赛。实施核心版权培训计划。举办一期版权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市知识产权局、总工会、团委、科协、文广新局)
6、举办知识产权专家实务讲座,邀请专家为全市广大进出口企业举办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专题培训班。联合县(市)区商务部门,与外商投资企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举办境外展会知识产权风险规避培训,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培训等平台宣讲打假和保护知识产权规定。(市商务局、知识产权局)
7、积极鼓励扶持新药研发。开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专题培训,鼓励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研发机构增加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水平,加强研发过程中专利导航和专利布局,通过不断创新培育自有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市食药监局、科技局)
8、根据我市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品种权保护及利用现状,组织全市育种、科研、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提高广大涉种人员对新品种保护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营造尊重知识、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市农委)
9、积极引导我市自主知识产权进出口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手续,推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企业联系点制度,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南通海关)
10、大力推进出口品牌建设,积极推进境外商标注册。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培育出口名牌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加强品牌管理,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进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产品认证等。通过邀请专家培训、利用展会推介等形式大力宣传境外商标注册知识,积极帮助和大力支持出口企业在主要出口国进行商标注册。(市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文广新局、南通海关)
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
1、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及时做好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前的法制审查工作。(市法制办)
2、加强中国(南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机制,制定有效的案件转送与反馈制度。注重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组织专业律师撰写《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案例集》,推进中国南通(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家纺电商领域执法能力提升。(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
3、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特别是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吸引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利用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纳入我市江海英才引进计划,加大吸引海内外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力度。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六大人才高峰”计划和市“226人才培养工程”、“市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将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纳入2017年“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选拔、资助范围,加大知识产权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将知识产权教育作为市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域本、专科高校中普遍推行知识产权选修课程,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学试点工作。全力打造江苏南通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积极推进创业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和众创空间知识产权维权托管。畅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通创新创业绿色通道,研究建立“海外技术引进支持中心”或“海外专家引进支持中心”等机制,给予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海外专家智力支撑。加快南通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发展,吸纳更多专业律师成为知识产权委员会会员。(市人社局、科技局、司法局、知识产权局)
4、在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区域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政府制定决策和创新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当好法律参谋;开展一次知识产权专项调研,研究了解辖区内企业的相关知识产权诉求。向企业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决策、风险防范提供法律帮助;针对仿制、假冒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我市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自主知识产权密集型的高科技、高效益、高附加值方向转型。(市司法局)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思想引导和制度落实,完善诚信建设制度体系;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诚信信息披露机制和诚信缺失通报制度,在南通律师网向社会公布失信者名单,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市司法局)
6、加强境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指导。宣传江苏省《企业境外维权工作指南》,加强对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案件应诉的指导服务,指导服务我市涉案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开展境外展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研究,加强参展企业开展境外展会专利侵权风险预警研究,引导我市境外参展企业积极预防海外侵权纠纷。(市商务局、知识产权局)
7、加强著作权许可与转让合同备案服务和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版权贸易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控制著作权纠纷数量。(市文广新局)
8、提高版权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版权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海门创建国家版权示范市。做好一般作品免费版权登记工作,同时做到质与量的双提升,继续保持我市一般作品质的排名在全省前列。继续支持举办南通家纺画稿交易会,推荐优秀版权产业项目申报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指导版权协会、家纺行业协会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在版权保护与版权贸易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版权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版权登记,支持版权创造。开展版权贸易基地(单位)创建,推动中国(南通)家纺版权互联网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深化与江苏瓦栏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努力将之打造成江苏乃至全国知名版权贸易品牌。依法规范版权交易行为,推动版权交易有序开展。配合省版权局开展版权贸易基地建设工作,做好版权成果展,扩大南通版权企业影响力。(市文广新局)
9、开展专利分析与预警研究,引导企业加强核心技术专利挖掘与布局,培育“杀手锏”产品,防范企业专利申请、专利保护和产品市场开发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诉讼维权托管服务工作、上市企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工作和创客空间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加强创客知识产权保护。(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