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28
(2018年6月5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号)精神,紧密结合南通实际,现就我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持续改善农村民生,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达到新水平,脱贫攻坚开创新局面,农村社会焕发新生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农产品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但农业供给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亟待提升;农业成本上升和价格天花板挤压,农民转移就业空间收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任务艰巨;农业资源约束加剧,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较为突出;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仍然较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还面临不少障碍。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立足市情农情实际,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智慧力量,全面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南通乡村振兴的新篇章。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解放思想、系统思维、问题导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南通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优先发展。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实绩考核制度,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确保实施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农民主体、增进权益。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注重系统性、协同性,统筹谋划部署,整体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坚持城乡融合、共同繁荣。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乡村振兴的根本动力,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统筹推动城乡配套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各种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节约集约和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乡村。
——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树立城乡一体、多规合一理念,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注重不同地区和村庄的差异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循序渐进,务求实效。
——坚持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强基固本之策,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抓镇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切实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地见效。
(四)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时间表”,从南通实际出发,确保完成3个时间节点的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高水平全面实现小康。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展现现实模样。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繁荣发展农业农村经济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坚持质量兴农、效益优先,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以高标准农田、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联盟“三个全覆盖”试点镇建设为抓手,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促共赢,产业、要素、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提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市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
(一)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坚决守住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设成为地平整、田成方、路相通、林成网、沟相连、渠通畅的高产稳产农田。进一步加强前期已认定高标准农田的调查分析,对照新的标准和要求,加大对空白区及其他基础设施亟待提高区域的资金投入,有效整合水利、农路工程、农桥工程、农田绿化、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切实做好农田装备提档升级工作。坚持利用和管护并重,突出高标准农田连片种植、规模经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将工程设施和农田绿化纳入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2018~2022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140万亩,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行动。鼓励以村集体或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体,建设社会化服务联盟,为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土地流转,实行村干部分片包干或聘请社会能人管理的方式,鼓励整村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带动农户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或参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经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以租赁方式流转承包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的利益分配办法。探索推广租金定期动态调整的土地流转价格调节机制,将土地流转价格与市场粮食价格行情挂钩联动,实施农村土地流转风险履约保证保险。加快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市、县、镇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重视本地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及各类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的有生力量。到2022年,推动100个村建成农民合作社综合社。抓住对接服务上海契机,招引农业龙头企业、营销大户等各类主体投资农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到2022年新型主体规模经营面积比重超过60%。鼓励和支持高标准农田、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联盟“三个全覆盖”试点镇的村级组织、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现代农业提供全程化、系列化、规模化服务,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有序竞争的区域性社会化服务联盟。
(三)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农业全面转型升级行动。实施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战略,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在稳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基础上,大力发展优质蔬菜、应时鲜果、花卉苗木等高效作物,着力打造蔬菜园艺、生态林业、现代渔业、规模畜禽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逐步调减非优势区低效粮食种植面积。着力培育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每个县(市)区培育一批年产值超亿元的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产值力争达到2500亿元,全面提升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实施新一轮设施农业提升工程,推广应用现代化、智能化设施装备。科学推进稻田养蟹、养虾、养鸭等高效种养模式,提高综合效益。大力发展生态畜牧、生态水产养殖,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加强渔港建设,5年新建设海洋中心渔港1个、一级渔港1个,内陆重点渔港1个。到2022年全市设施渔业比重达到32%,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坚持整体绿化与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相结合,加快发展林木种苗业和林下经济,到2022年全市林木种苗面积达到30万亩,发展林下经济100万亩,产值突破85亿元。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市建设,建立农业绿色生产技术体系、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以及覆盖所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体系,有效保障农产品的食用安全。
(四)推广科学种田方式方法,实施农业科技兴农行动。围绕现代农业建设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着力构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和农技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到2022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达到72%。着力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农业与科技对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基础性、前沿性和公益性重大农业科技研究,突破一批关键性技术难题。加强农业新品种选育,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龙头企业,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农业科技重大成果转化。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市推进行动,大力推广设施农业新机具、新技术,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22年达到90%以上。加快南通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和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转化和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强农富农、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落地见效。
(五)夯实品质保障基础,实施优质品牌强农行动。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力度,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深入推进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开展大品牌孵化行动,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通”字号区域公用品牌、知名企业品牌和名特优农产品品牌。遵循绿色、健康、安全的理念,着力推进南通“长寿之都”品牌建设,叫响长江“三鲜”、狼山鸡、海门山羊等知名品牌。加快推进农业对接服务上海步伐,建设上海优质农副产品市场服务保障基地,不断提升农业服务上海能力。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5年力争培育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个、超5000万元的产品品牌24个。积极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提升外向型农业发展水平,推动农业企业走出去。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提升计划,大力建设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稳步推进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巩固发展畜禽、海产品、茧丝、蔬菜和粮油加工等出口优势产业,支持发展南极磷虾捕捞加工等远洋渔业,到2022年全市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23亿美元,其中出口10亿美元。改善农业投资环境,积极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合作,推动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园和农业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
(六)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实施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培育行动。适应城乡居民需求新变化,不断丰富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为农村创新创业开辟新天地,为农民就业增收打开新空间。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实施“一村一品一店”建设行动,2020年全市县(市)区级农村电商运营服务中心、镇级电商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全力打造南通特色农产品馆电商平台,推进农产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支持各地在淘宝、天猫、京东商城等知名电商平台建设地方特产馆,到2022年全市农业电子商务销售额力争突破120亿元。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站点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5年建成10个旅游风情小镇,培育100个休闲农(渔)业精品景点,其中20个主题创意农园,80个休闲观光农(渔)业精品村。到2022年全市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年收入达到100亿元。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重点建设6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到2022年有2~3个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产值突破50亿元。鼓励支持新农民利用新技术开展农村创业创新,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等载体,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基地。强化产业集聚和政策支持,推进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提档升级,5年建设60个市级现代农业(渔业)产业示范园,使其成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和先导区。支持如皋市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支持如东县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建设、生态河湖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行动,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乡村。
(一)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建设行动,加大农业资源保护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永久基本农田为核心,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在生态保护压力较大的地区,探索推广轮作休耕技术。严格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系统。加强外来入侵生物管理,有效防范传播危害。到2022年全市湿地保有量达到696万亩。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把农田水利作为基础设施的重点任务,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022年有效灌溉面积比重提高到95%以上。强化渔业资源管控和养护,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持续推进绿色南通建设,充分挖掘造林绿化潜力,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水平,到2022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4%,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组织开展绿化美化乡村建设活动,5年建设绿化美化乡村100个。深入开展农村生态建设活动,5年建设50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5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农药减量控害,逐年减量使用。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推广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兽药,减少兽用抗菌药物使用量。完善公益林、湿地、重要水源地等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二)集中整治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生态河湖建设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护,开展河流连通和清淤整治,5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改造,推进小散养殖场户畜禽粪便社会化处理体系建设,3年内实现规模养殖场治理全覆盖。有序推进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整治,按达标养殖要求,推进南美白对虾养殖转型升级,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保护各类未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污染耕地用途。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和全量化综合利用,提升机械化还田质量,加强秸秆燃料化、基料化、肥料化等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切实巩固禁止露天焚烧成果。积极宣传,增强主动回收残留农膜保护耕地意识,加快推进可降解农膜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模式,2022年农膜回收率力争达到90%。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推动落实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
(三)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研究制定《南通市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通过培育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彰显乡村文明、创新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等举措,培育打造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田园乡村,5年打造50个左右的省、市级特色田园试点村,有效保护11个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着力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引导规划发展村庄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特色村和有条件的重点村积极建设特色田园乡村。注重地域特色,保持农村风貌,尊重文化差异,以多样化为美,把挖掘生态村居风貌与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防止片面追求农村城镇化,使农村面貌异化。深入推进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完善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清运、县(市)区处理的收集处理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2年所有县(市)和涉农区都要开展垃圾分类全链条收运处置试点示范。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促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到2022年实现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施农村厕所革命,5年新改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0万座,整改提升80万座。在镇建成区、农民集中居住区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公共厕所,新建、提档一批符合节水要求的公共厕所。在非集中居住但有公共活动区的村庄,每个村庄设置1座公共厕所,做好污水收集、污水处理等工作。新建、改建农村旅游厕所300座,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尽快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加快农村危房改造,3年内完成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完善农村环境管护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专业化运行管理,到2022年全面实现农村河道保洁、道路保洁、绿化管护、垃圾收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五位一体”长效管理。
四、繁荣农村文化,营造乡村文明新风尚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组织实施农村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等行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凝聚实现乡村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一)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农村文化保护、传承和提升工程,加大对民间文艺和文化产品的扶持力度,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彰显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作用。培育乡村文化人才,传承乡土文脉,保护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加强南通农耕文化、江海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俗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引进现代文明要素,不断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内涵,丰富表现形式,打造江海平原通江达海的农村文化标识。加强农村文物古迹保护,着力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
(二)加强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和资金保障,构建以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为龙头,纵向延伸到县、镇(中心镇)、村的“4+1”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面达标,实施规范化管理和常态化服务。按照省市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服务清单和功能配置标准,完善农村公共文化发展保障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进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送书下基层等流动服务,探索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鼓励农民群众自办文化。加强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实现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共享平台。加大农村公共文化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鼓励支持乡土文化骨干、基层文化名人、优秀群文团队发展。在农村积极开展健康、科普和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农村、进家庭。加快发展农村体育事业,5年内镇级要基本建成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基本建成体育活动室和多功能运动场,有条件的地区要建设健身小公园和健康步道,丰富农民体育活动。
(三)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行动,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建设,不断扩大建设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到2022年县级以上文明村比例达到65%。围绕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内容,深入开展农村党员示范户、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建设活动,选树农村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典型,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等活动,通过身边的典型来教育人、感染人。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
五、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强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实施镇村干部培训提升、千村善治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等行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推动乡村组织振兴,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为基本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提升村书记业务能力、党员发挥作用能力、党组织引领能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持续整顿软弱涣散的行政村党组织,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善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机制,持续向软弱涣散村、经济薄弱村派出第一书记。实施镇村书记“双培育双提升”5年行动计划,深化村党组织书记“一轴四轮”主要职责,扎实开展“五星级村党组织”和“明星村党组织书记”双星评定,推进村党组织“五有一化”建设,实施大学生村官培养工程,市县联动举办村党组织书记论坛、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不断巩固农村党组织核心地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总结推广“支部+电商”等模式,推进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扩大村级党组织有效覆盖面。
(二)构建“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根本、德治为先导,按照省万村善治推进行动要求,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发挥农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深化“微单元”、“微力量”、“微平台”、“微服务”、“微机制”有机融合,小组(邻里)有形覆盖、自治有序实施、作用有效发挥的“五微三有”自治模式。发挥乡贤作用,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探索农村社区协商的有效形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拓展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打造“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办机制,力争实现农民办事不出村。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强化镇级政府依法行政,深化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队伍,依法稳妥推进镇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高法治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镇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农村法律援助,开通针对低收入农户、“五保”对象等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到2022年实现农村社区、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提高乡村德治水平,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实施农村道德风尚高地建设行动,推进具有乡村特色的道德讲堂建设,深化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加强道德典型选树和宣传,运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美德故事,传播美德力量,引导农民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三)深入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把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平安南通、法治南通建设的重点任务,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市县镇村四级综治法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惩治黄赌毒盗拐骗、非法集资、欺行霸市、电信网络诈骗、污染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着力整治农村私建庙宇、教堂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邪教组织及活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加强调处中心、调解组织建设,到2022年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创新乡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视频监控村村通”建设,到2020年底,行政村“视频监控村村通”全部达到建设标准要求。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创新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落实“一张网、五统一”要求,加强农村各级综治法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网格长和专兼职网格员,积极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队伍。到2022年实现农村社区网络化社会治理全覆盖,群众安全感保持在95%以上,法治建设满意率在92%以上。
(四)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全面排查管理风险点,严肃查处农村“三资”管理、扶贫开发、涉农项目建设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督”的模式,有序整合市县“三资”管理平台,推动其和“阳光扶贫”监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等涉农信息平台融合,加快构建上下联动、统一规范、功能复合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监督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健全村级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探索农村财会人员镇级统一管理、集中培训和交叉轮岗,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机制,督促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纳入农村交易市场规范交易。
六、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创造美好乡村生活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组织实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教育提升、健康乡村建设等行动,扎实兴办农村民生实事,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全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深入实施富民增收“50条”和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巩固工资性收入渠道,扩大经营性收入来源,拓展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空间,加快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5年新增农民人均收入1万元左右,到2022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3万元。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学历和能力双提升计划,依托职业院校广泛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到2022年转移率达到75%以上。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乡村创业促进行动,将各类财政创业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全面覆盖到返乡创业农民工。积极扶持农民创业,鼓励农村人才返乡创业,培育农民创业典型,5年扶持农民成功创业2万人,带动就业8万人。规划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创业点,打造乡村“创客空间”等新型农民创业载体。做好土地富民增收文章,推动大宗农产品优质化、品牌化、产业化,深入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增加农民务农收入。
(二)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打造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美好生活路,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管养和运输体系,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全覆盖、行政村公交开通全覆盖、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全覆盖、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全覆盖。推进农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光网乡村”、“无线乡村”建设工程,到2020年实现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4G网络全覆盖,并逐步开展移动物联网建设应用和5G建设部署,建成城乡一体的广播电视网。健全新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聚各类信息服务资源,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开展农业物联网区域试点,推进智能粮库建设,促进农业产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到2022年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和农业市场主体信息服务全覆盖。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城乡电力保障均等化水平。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高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制定实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具体办法,落实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确保长效使用、长期受益。
(三)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施乡村教育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健康普惠发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升发展。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发展5年计划,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幼儿园10所,全面清理农村无证幼儿园,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普遍建立城乡中小学结对帮扶制度,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向乡村学校倾斜。完善乡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动态调整生均经费保障水平。扩大农村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县域农村职业学校建设,评估认定一批示范性职业学校。发挥农村社区教育培训功能,推动教育服务“三农”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推动城乡教师常态化交流,5年内定向培养1600名乡村教师。完善乡村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
(四)实施健康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办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家村卫生室,健全“15分钟健康服务圈”。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快乡村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强化镇级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加强乡村医疗人员培训,大力培育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降低村卫生室医生定向培养门槛,简化基层卫生人才招聘程序,提高岗位吸引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加强农村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危害。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建设。
(五)有序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目标,加快构建基本保障全面覆盖、补充保障协调发展、兜底保障无缝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5年年均增幅不低于8%。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报销水平,努力降低农民个人实际医疗费用负担比例。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衔接机制,努力减轻农村重特大疾病患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负担。扩大基本照护保险试点,将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统筹城乡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20年以县为单位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加大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等纳入救助供养范围。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为老服务阵地建设,到2022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部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强化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做到“刚性进保、即征即保、应保尽保”。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等,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
(六)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着力突破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等难点问题,确保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2020年如期脱贫,92个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规定要求。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因地制宜确定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强化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带动脱贫的有效性。聚焦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的低收入人口,加大健康扶贫力度,提高报销比例,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加强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扶贫标准线以下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巩固提升“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成果,让扶贫在阳光下运行,实现真脱贫、脱真贫。
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加快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构建城乡一体规划建设管理、财政投入保障、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等体系,激活农村内部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动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一)推进城乡要素流动和资源均衡配置。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持续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一体化,促进城乡之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着力推进城乡规划一体,统筹安排城乡建设、基本农田、产业集聚、生产居住、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空间结构。落实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城乡结对、村企挂钩,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流动,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启动新一轮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更多自主权,更好发挥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优先解决农村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二)发挥城镇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清晰、分工有序的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突出小城镇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作用,强化其在城镇体系中的重要节点地位,增强其对周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小城镇融入周边城市产业链布局,着力培育特色化、规模化产业集群,走专业配套、差别发展道路,重点发展面向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行业,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生活服务业便利化程度,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吸引力。着力提升重点镇发展质量,引导有条件的重点镇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适度增加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小城镇用地。调整优化镇级区划设置,促进农村小城镇发展。对已撤并的镇政府所在地和拟撤并的村庄,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和环境保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三)加大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资金投放结构,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市场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财政支出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使用,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向中央争取一般债券额度支持乡村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协同支持乡村振兴。深化“政银担”合作,探索建立面向“三农”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引导金融资源下沉,服务乡村振兴。全面落实中央规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管理办法,提高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让农民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落实中央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机制,完善市内调剂使用办法,所得收益通过预算安排全部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四)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建立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发展领域。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农村金融体系中主体和骨干作用,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发挥农村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发行“三农”等专项金融债。推动大型银行、邮储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以“三农”、小微企业等为服务重点。优化村镇银行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县(市)设立第二家村镇银行。积极稳妥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其开展投资、代理保险等涉农综合业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开展涉农金融业务。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到2020年实现有效农户评定全覆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征信授信。扩大财政设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规模,支持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加快贷款发放进度。畅通农村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重点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鼓励涉农企业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巩固发展主要种植业保险,大力发展高效农业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目标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保险等,继续做好条斑紫菜养殖互助保险、土地履约保证保险试点,提高保险业服务现代农业建设的能力。
(五)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持。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制定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计划,实行自主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全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专业人才、乡土人才3支农村人才队伍,促进各路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制定实施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农民学习培训,吸引大学生从事农业创新创业,推动外出人员回归乡村、发展农业,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建立起一支能够初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支持专业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将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工作实绩纳入评优评先及职级晋升指标体系。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加强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充分发挥其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取得合理报酬。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行动计划。
(六)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振兴。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引导鼓励企业家、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技能人才等,到乡村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提供志愿服务等,参与乡村振兴。加强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鼓励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大学生返乡创业“青苗计划”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团结带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为乡村振兴献计出力。注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各行各业关心支持乡村振兴。
八、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供给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配套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性供给。
(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保障农民有稳定的经营预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拓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应用,积极探索确权成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联盟、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承包地有偿退出等方面的转化应用,进一步扩大土地经营权权能。
(二)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使用管理机制,编制实施行政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认真总结如皋市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广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非公益性项目,鼓励并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开发和经营。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户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的农房及宅基地,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建设租赁住房,但不得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完善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要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将农产品小型烘干、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流通等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对于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明确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2018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全面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突出抓好成员界定、股权量化、健全机构、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户,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有效保障农民群众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各项权利,2021年全市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居)基本完成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做好海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加大要素、政策支持力度,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和新的实现形式。鼓励各地从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优势和城镇化水平等实际出发,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性、股份合作型、物业带动型、统一服务型、休闲观光型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
(四)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加快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组织实施新供销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建设工程,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2022年全系统农产品交易额争取突破300亿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深化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及责任,实现末级渠系管理组织全覆盖。
九、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领导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市、县(市)区、镇、村(社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体现到各个方面。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乡村振兴合力。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制度,考核内容纳入全市全面考核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各级领导干部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推动转变工作作风。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建立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工作体系。探索建立乡村振兴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各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建立乡村振兴战略逐级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每年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报告。
(二)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5年实施规划,部署一批重大工程、行动计划、实事项目。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乡村发展规律,实行市县镇联动,形成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全面覆盖的规划体系,科学把握市内不同地区、不同村庄的差异性和特点,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增强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不断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强化规划引导,并组织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加强美丽宜居村庄规划设计,加强特色田园乡村风貌整体管控,强化农房风貌整体引导,提升农房单体设计水平,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田园乡村,避免千村一面。
(三)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将各项工作细化实化具体化,明确工作载体和抓手。2018~2022年,着重组织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乡风文明提升、千村善治推进、镇级功能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脱贫致富奔小康、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基层党建创新提质10项重点工程。围绕10项重点工程抓落实,逐项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定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细化分解年度任务,实行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强化工作推进和督查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乡村振兴重点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将工作任务工程化、项目化、节点化,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可实施、可操作、可考核,真正落地见效。
(四)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全面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拓宽基层“三农”工作部门和镇村干部来源渠道,将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和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优先选配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尤其要选优配强镇村党组织书记。充实镇村农经、农技干部队伍。推进“定制村官”工程,打造一支扎根基层的干部队伍。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增长机制。建立干部到农村一线锻炼的培养机制,发挥评价导向、激励导向作用,并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推动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制定实施“三农”工作干部队伍轮训计划,提升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五)营造乡村振兴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举措,引导社会各界各方面关心支持乡村振兴,加快形成党政齐抓、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提振基层干部群众的精气神。抓好领导干部培训,把推进乡村振兴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他们支持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识和能力。建立乡村振兴决策咨询制度,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智库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乡村振兴实践,为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将本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细化实化具体化,在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基础设施建设、宜居环境打造、公共服务提升、培育文明乡风、完善乡村治理、强化人才支撑、增加财政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加快形成全市乡村振兴的工作推进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十分重大,影响极为深远,任务繁重艰巨。全市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南通乡村振兴崭新局面,为推进“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为全省乡村振兴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