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8-28
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我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情况
我市建立了架构清晰的责任机制,做到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一)强化市处置办统筹抓总责任。我市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通处置发﹝2018﹞8号),从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全面掌握风险动态、加强早期风险应对处置和强化风险排查组织领导四个方面全面部署排查工作任务;专题召开县市区处非工作例会和市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例会布置专项排查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排查,更新市县两级非法集资风险企业信息数据库,动态掌握面上情况,并将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各县(市)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年度考核中。
(二)强化成员单位部门联动协作。我市根据排查要求,对涉及养老、民办院校、房地产行业、旅行社、医疗机构等领域的排查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同级政府民政、教育、房管、旅游、卫计等部门排查责任,推动对应基层行业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专业优势,分析研判主管行业非法集资行为。市处置办多次牵头市公安、工商、人行、银监等部门召开联合会商会,对各县(市)区排查出来的风险机构进行联合会商,并将会商意见定期下发。
(三)强化各县(市)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我市在全省率先组建处非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属地专项排查。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均建立健全了专班的考评、通报、保障等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下一步,根据省防范非法集资攻坚战行动方案精神,我市在攻坚战期间将建立战时工作体制,在市、县(市)区两级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风险排查、“一案一专班”等工作专班专职推进相关领域工作。对市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机构数据库更新工作成果,我市通过随机抽取不同地区的排查人员进行随机检查,一方面对照互金整治期间存量机构、公安2017年冬季攻势提供的存量机构、 我市线索告知风险提示制度交办的存量机构和2016年7月新注册的增量机构检查排查机构的完整性,一方面对照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中报告单的必填项及市涉嫌非法集资数据库登记表的重要项检查排查数据的准确性,帮助区县基层相互学习借鉴,提高排查质量。此外,我市还探索出了“驻点式监管”、“网格化排查”等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办法。
二、排查基本情况
排查期间,我市共排查各类企业2221家,主要集中在民间投融资中介和互联网金融行业(主要为P2P)等领域。
从分领域排查情况看,民间投融资领域,共排查1758家,其中发现问题机构215家,要求整改142家,清理48家,立案查处25家。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共排查63家,其中发现问题机构35家,要求整改28家,立案查处7家。各类涉农机构组织,共排查59家,其中发现问题机构1家,要求整改1家。教育机构,共排查114家,其中发现问题机构1家,要求整改1家。养老机构,共排查61家,其中发现问题机构2家,立案查处2家。地方负责监管的金融企业,目前尚未发现小贷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典当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排查中,还发现了部分持牌机构跨区域销售基金产品、信托产品的行为,我市已向持牌机构所在地金融监管部门函请其进行合规性认定。
非法集资广告咨询排查方面,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2085人次、执法车辆389台次,检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2130家、广告7729个,进行行政处罚2次,清理收缴各类户外广告、传单、印刷品、张贴物958份,初步遏制了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的传播。
三、主要问题和整治措施
我市非法集资领域风险总体平稳可控,但仍处于高位运行,排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典型问题。一是市外分支机构风险频发,已成为我市非法集资案件的主要来源。目前,我市市外分支机构相对规模大、经营活跃,难以监控和查处。今年我市共新增非法集资立案中,集资金额的90%以上为外地在通分支机构,亿元以上案件均为外市输入型风险,经过排查仍有一些在监测中的市外风险企业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二是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监测和监管缺失,造成风险累积。一些金融、类金融企业借助互联网手段、突破地域限制开展金融业务或吸收公众资金,涉及人数、金额增长很快,又难以监测和及时发现。近年来,我市新发案件几乎均借助互联网、微信、微博、QQ等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大多都是事后投资者举报发现。三是投资理财机构违规手法隐蔽,造成阶段性、局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犯罪分子巧立名目、升级骗局,以传销式的手段诱骗百姓投资,鼓励拉人头转介绍,给予高昂的介绍费;打着国家战略旗号、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或利用“电子黄金投资”等形式进行进行违法金融活动,譬如我市涉嫌非法集资重大风险机构“***”就是利用“艺术品投资增值”、“艺术品退货返利”,承诺有担保、无风险、高回报等,极具欺骗性。四是非法金融活动认定难。目前市面上大量民间投融资等第三方理财机构,从事发售理财产品、债权收益权转让或代客理财业务,涉嫌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但是此类机构往往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为规则、无监管部门的“三无”状态。实际清理整顿中,人行、银监等金融管理部门不愿对其涉嫌从事的非法金融活动进行合规认定,甚至在协助提供账户信息研判风险趋势方面都相互推诿,公安部门在其风险尚未完全暴露扩散之前立案也比较谨慎,处置办常常单打独斗,监管合力没有形成。
针对以上问题,我市边整边建,同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下一步主要做到:
一是抓好排查质量。前期通过我市各县(市)区风险数据库互查工作,检查出各地在排查机构的完整性和排查数据的准确性两方面均存在不少问题。在第二阶段的排查过程中,要求各地提高排查质量,形成完整细致的排查清单和“一企一档”。二是根据省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已掌握风险机构信息录入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中,形成全省统一数据标准的数据库。三是通过部门联合执法警示约谈、全面封堵非银行类投资理财相关广告资讯、拆除涉嫌非法集资门头店招等行政处置措施,形成处非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四是严防非法集资增量风险。严禁高风险行业机构的注册登记,不断通过挤压,督促线下门店业务萎缩,关门停业。同时,我市还创新探索防范商务楼宇和宾馆酒店非法集资风险新举措,通过召开了商务楼宇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责任交办会和宾馆酒店防范非法集资责任交办会,联合公安、工商、旅游、房管、商务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两个《通告》,促商务楼宇出租人、宾馆酒店商事服务提供人履行防范非法集资责任。
南通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