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吹人民币收藏价值 老人轻信掉“陷阱”
发布时间:2018-11-21
【基本案情】2017年11月,消费者张老先生参加某文化公司举办的钱币投资理财讲座,公司工作人员向其介绍第四人民币升值空间大,就购买了两套合计13560元,回家后听家人及邻居说第四套人民币目前还未退出流通市场,感觉被骗,向公司要求退货被拒,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经市消协调解,该文化公司退还张先生13560元货款。
【适用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提醒】商家会利用纪念币收藏有升值空间,夸大宣传,迷惑当事人,造成错觉,消费者对有意收藏的纪念币信息要进行充分了解,并谨慎选择,不要轻信不实宣传,譬如升值分析和市场前景预测等,以免上当受骗。在购买纪念币时要谨慎区别,仔细辨别是流通币,还是纪念币,买卖流通人民币属违法行为。老年人理财要以“稳”为主,比如配置些固定收益类产品,更能均衡风险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