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
发布时间:2018-08-29
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分级诊疗保障政策。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从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医保引导、价格调整机制、完善药物政策等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分级诊疗政策保障机制。财政投入方面。“十二五”至今,全市各级政府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市属医院债务化解任务全面完成,各县(市)公立医院长期性债务均已同级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逐步化解。医保政策方面。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利于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的医保政策,将二、三级医院住院费用报支比例下调;简化医联体内参保患者转诊手续,对上转病人住院费用累计计算,对下转病人取消住院起付线;在基层住院的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支比例进一步提高。价格调整方面。今年起,重点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增补和调整体现基层特点的巡诊、家庭病床、健康管理等服务价格,统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费用。药物政策方面。全面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打击“过票洗钱”行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分级诊疗龙头功能。公立医院是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推动者,通过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公立医院在分级诊疗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利益导向作用。全面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将公立医院药占比、平均住院日、耗材占比、三四级手术占比、参与医联体建设、建立联合病房等核心指标列入考核内容,以利益导向倒逼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引导公立医院将常见病、慢性病、康复期患者下转基层和社区。充分发挥“接轨上海”助力发展作用。积极推动沪通两地医疗卫生领域“跨江融合”,全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与上海名院,在医院管理、人才培养、技术引进等方面实现了全面对接,拓展分级诊疗的广度和深度。
(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完善分级诊疗服务网底。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建立“双签约”机制,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取消下转住院起付线。合理制定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签约服务费由财政兜底。同时,各地积极创新,设计慢病服务包,组建“签约医生服务联盟”,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家庭医生包干责任制。依托“一助百”健康助老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专项经费,为80岁以上老人提供送医、送药、送健康知识上门服务。
(四)构建多种形式医联体,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2017年,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以构建健康服务共同体为总体目标,分类推动市域专科联盟、市区医联体、县域医疗集团等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并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市域内,以三级专科医院和中医院为龙头,率先组建精神卫生、肿瘤防治、妇幼健康、中医医疗、传染病防治五大联盟,市级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推动联盟实质运行;在主城区,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分类打造市区医联体。在港闸区和市开发区推行协作型医联体,通过派驻全日制医师、建立联合病房等形式,推动资源下沉。在崇川区打造市区紧密型医联体,在确保政府财政投入和公共卫生服务到位的前提下,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托管给三级医院。同时,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也纳入一体化管理。在县域内,以县医院为龙头,全面组建县域医疗集团,目前,11个县域医疗集团加快向紧密型转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支撑系统。卫生信息化是实现分级诊疗的重要技术支撑。推行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基层能力提升,分别建立南通市远程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精神卫生会诊中心、妇产科远程医学会诊中心。推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信息平台与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平台、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行互联互通,实现家庭医生医疗服务、绩效考核、运行监管、分析评价等全程控制,实现个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家庭医生服务效率和水平。同时,为深化医疗卫生接轨上海工作,打破地域壁垒,我市正在积极建设跨域医疗与公卫一体化体系,推动两地居民卫生健康服务实现“虚拟同城化”,助推两地跨域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这项创新工作得到国家卫计委高度肯定,今年6月,南通被确定为国家全民健康信息跨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