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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三管齐下加快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18-04-27

实现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是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重要目标,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是其中关键的一步。2018年2月,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组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协同试点领域相关部门,加快编制园区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重点做了三项工作:

一是及时传达省厅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工作。1月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结束后,园区试点工作组于1月26日召开工作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工作。2月11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的最新要求,园区试点工作组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学习文件内容,特别研讨了政务公开事项办理环节及其信息、政务信息推送(查询)等重点内容,部署开展目录编制工作。

二是加强与省主管部门对接,完善公开目录。园区试点工作组积极推动试点领域相关部门与其对应的省主管部门对接,在省公开办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从业务层面加强沟通,咨询意见。在省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园区试点领域相关部门2月初基本确定了试点领域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数量和内容,补充修改了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针对划分事项环节和确定环节信息及其公开属性这项目录编制的重点工作,各部门上下联动,深入探讨,充分考虑每个类别事项的具体情况,仔细区分每个事项环节产生的信息情况,在此基础上再作每一个环节信息公开属性的界定。如此反复,不断完善园区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三是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工作。由于园区体制的特殊性,重大建设项目、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等部分试点领域事项分散在经发委、行政审批局、规划建设委员会、国土环保局、宣传部等不同部门,还有部分领域的公共服务事项在园区国企单位。为此,园区试点工作组多方协调,以具体试点领域为中心,相关部门加强协同,及时沟通,对同一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尽可能实现标准、体例统一,最后由该试点领域的扎口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在园区试点工作组和试点领域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园区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已于春节前基本完成,先后上报至省主管部门。下一步,园区试点工作组将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推动园区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早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