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与日常税收业务办理紧密结合,取得了较好成效,推动试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主要做法:一是及时公开税收业务办理状态。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试点的公开内容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进行最大程度融合。目前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可获取纳税申报、缴税、线上业务办理进度、行政处罚、发票使用等信息。通过扫描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公开内容二维码,可查询个体定额初步核定结果和最终定额、纳税人欠税信息、非正常户认定等内容。努力推进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二是及时提供涉税办理“套餐”服务。认真推行涉税办理“套餐”服务,印制发放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等6类业务的网上操作指南。新办企业纳税人在银行完成开户后,按照手册中的操作指南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套餐申请,按步骤即可进行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补录、财务会计制度备案、银行存款账户账号备案、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申请等。根据系统提示信息携带所需资料前往办税大厅进行实名认证并核实资料后,即可领取税务文书、税控设备和发票,完成新办企业所有涉税事项办理。纳税人还可以根据操作指南网上申购发票,由税务机关用快递邮寄,公开真正实现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三是及时公开纳税信用评价内容。2018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启动,及时公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及有关政策解读内容,大力宣传增设M级纳税人的相关规定,让更多企业拥有纳税信用等级的“名片”。及时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的意义、范围、方式和激励惩戒措施,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增强守信纳税人的荣誉感,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增设纳税信用级别、完善纳税信用动态调整机制工作中的作用,正面引导,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