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濠﹝2017﹞17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濠河风景区公园、广场管理,强化濠河水体保护,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风景区实际情况,我处制定了《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管理规定(试行)》、《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水域管理规定(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并已按照《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先后征求了有关部门、被管理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现将两个规范性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管理规定(试行)
2、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水域管理规定(试行)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