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开办企业“全程无纸化、不见面”

    优化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增设个人扫脸获取身份信息、电子印章应用和不见面银行开户等功能,实现企业开办在线“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公安、人社、税务、人行、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共享登记信息、并行办结业务,对各环节实行“分钟制”管理,做到开办企业“全程不见面、材料免提交”。(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在省市场监管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增设个人扫脸获取身份信息、电子印章应用和不见面银行开户等功能,申请人登录平台后,可通过扫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后续环节无需重复认证或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企业登记及后续公章刻制、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服务等,实现企业开办“一表填报”、共享信息,并行办理,对各环节办理提速到“分钟制”,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开办便利度。

    改革实施后,实现了“一次扫脸认证”代替“多次身份证明”,原先,企业注册、税务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4个环节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增设扫脸识别和身份一次认证功能,只需要“刷一次脸”,公安信息系统将自动验证身份,验证结果各环节全部采用,企业开办全程无材料。 “电子印章”代替“实体公章”,增加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联合发放功能,企业注册、税务登记、公章刻制完成后,系统即自动生成银行认可的企业电子印章,直接推送给银行,加盖在电子申请表上,“不见面”即可办理银行开户。

    申请人只需登录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https://wsdj.jszwfw.gov.cn:57777/allLinks/business/home/openBusiness.jsp),选择“我要开办”事项,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点击“立即办理”,一次完成市场主体登记、公章刻制、税务登记、社保登记、银行开户、以及公积金登记等企业开办全流程手续。

  • 2.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

    对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不用另外设立分支机构,只需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创业园、产业园、孵化平台等托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场所的,可实行“集群注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一照多址”是指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对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分支机构可以免予登记,只需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并在营业执照照面住所一栏中注明“一照多址”,即一本营业执照登记多个经营场所地址,无需重复办理税务、年报等手续。“一址多照”是指多个市场主体使用园区、企业孵化器、商务秘书公司等集中办公场所作为住所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的,托管机构与登记机关签订《集群注册登记服务协议》,并向登记机关出具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资料,实现一个地址核发多个营业执照,形成市场主体集群集聚发展的登记注册模式,登记机关营业执照照面住所一栏中注明“一址多照”即可。

    “一照多址”实施后,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居民住宅可以作为住所登记的地址,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创意、设计等公司可将居民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分支机构免于登记,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市场主体可同时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只要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并在营业执照照面注明“一照多址”即可;放宽合伙企业经营场所条件,合伙企业通过“一照多址”登记,可在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主要经营场所外开展经营活动的。

    “一址多照”实施后,打破经营场所限制,由托管机构为集群市场提供场所作为住所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无经营场所也能顺利开办公司;集约场地资源利用,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托管机构提供的场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现一个地址核发多个营业执照,打破了“一址一照”的限制;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托管机构代为批量集中办理注册登记、代理记账报税,代收法律文书、代寄代收快递等,实现了办照“零门槛”。

    “一照多址”办理途径:线上:申请人可登录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https://wsdj.jszwfw.gov.cn:57777/allLinks/business/home/openBusiness.jsp)“我要开办”、“我要变更”栏目完成企业“一照多址”登记。线下:全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企业开办窗口。

    “一址多照”办理途径:①托管机构遵循市场主体属地登记原则,向县(市)区登记机关申报集群登记场所地址信息,并与登记机关签订集群注册登记服务协议。②托管机构将用于集群登记注册的场所地址,向社会公示,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③集群市场主体与托管机构签订协议,托管机构为集群市场主体提办理注册登记,并提供代理记账报税,代收法律文书、代寄代收快递等托管服务。

  • 3.企业场所证明“承诺即免交”

    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通过南通市公共地名地址服务平台进行地址核验,企业在设立、变更登记时,系统自动生成《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实现电子签名,全流程无需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企业场所证明“承诺即免交”实现了“自主承诺”代替“场所证明”,通过完善标准地址信息库与不动产权信息库,企业新设或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只需直接选择或精准填写地址,系统自动比对标准地址及不动产权信息库,进行自动核验,并生成承诺书,申请人进行电子签名即可,全流程免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

    改革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办“减材料”,通过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申请人全流程免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实现“全程材料免提交”。

    办理途径:线上:登录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https://wsdj.jszwfw.gov.cn:57777/allLinks/business/home/openBusiness.jsp),直接需求选择或精准填写地址,系统核验通过后,即可办理登记。

    线下:全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

  • 4.企业变更登记“一次办”

    将企业变更登记信息同步推送至税务、人社、公积金等部门;将一般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事项与税务部门个税征收整合为“一次办”,实现个人股权转让和个税征收信息自动交换;将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信息与后置审批部门共享联办,有效解决企业多头办、资料重复交、耗时长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推进企业变更登记“一次办”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数据依法依规开放,通过整合事项、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实现登记机关与审批部门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实现“联合办”,避免申请人多头跑。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同步推送审批信息,整合企业开办和经营许可全流程,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行政许可事项优化为“一次办”,实现“准入即准营”。将企业登记信息同步推送至“多证合一”相关部门,实现“多证合一”改革向纵深推进。

    改革后,通过“线上一个平台、线下一个窗口”办理模式,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及后置审批事项只需“一次申请、一个窗口、一表填报”,无需单独赴登记机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重复递交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材料,大大节约了企业群众的办事成本。

    办理途径:线上:①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http://218.94.38.242:56666/allChainLink/jsp/index.jsp),选择公司变更(备案)相关事项。②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市旗舰店“一件事”专栏(http://58.221.115.12:9088/ntzwdt/ntzwdt/pages/default/index.html),根据需求填报相关材料。

    线下: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局窗口。

  • 5.营业执照“自助办”“掌上办”

    升级“办照一体机”,将自主办照逐步向全主体类型、全业务种类延伸;将全程电子化登记由电脑端向移动端延伸,接入“南通百通”APP,实现“掌上办照”;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核验,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进一步升级“办照一体机”,梳理出高频事项载入自主办照系统,将系统拓展至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的全主体类型、全业务种类。企业通过“办照一体机”可自主办理所有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系统自动受理审核,完成审批及自动打照,形成业务闭环,登记人员仅需定期对审批结果进行信息复核,复核无误自动公示登记数据,直接取代了传统登记中咨询、受理、审批、发证至少三个人的全部工作,实现市场主体“自主申报、自我承诺、登记系统智能审批的”智慧商事登记新模式。

    同时,将自主办照模式移植到计算机和移动终端,与“南通百通”APP对接,企业可以通过“南通百通”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掌上办照”,进一步拓宽市场主体登记“AI+审批”的业务领域。

    企业可通过“办照一体机”以及手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的全主体类型、全业务种类事项,突破了时间、地点限制,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自助办、随时办”。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在营业执照环节可以无人工干预“秒批”,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以及街道、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均安置了自助“办照一体机”。申请人在自助“办照一体机”上刷入自然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系统自动受理审核,完成审批及自动打照。

  • 6.开设便利店“一件事一次办”

    整合食品经营许可、出版物零售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备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等事项,打通审批业务系统,实现一表申请、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将开设便利店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备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一张申请表格,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进行流程再造,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便利店“一件事”窗口,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开便利店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联合现场踏勘,根据企业申报事项及时组织涉及审批部门进行联合现场勘查,将整体用时从改革前的至少8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申请人通过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开便利店“一件事”综合窗口一次性办理开便利店所有登记及审批事项,无需分别赴相关审批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备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以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间。

  • 7.加快电子证照归集共享

    梳理市县电子证照清单,发挥电子印章支撑作用,推行审批结果电子化,实现电子证照实时全量归集,加快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的对接联通,推进电子证照在系统内共享调用,最大限度减少申请材料。(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解读:2021年底,我市通过对接省电子证照库,已实现市级1360个事项涉及25类证照、县区级3036个事项涉及32类证照的电子证照调用共享。为实现“凡是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予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予提交实体证照”的目标,今年,我市将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建设,梳理市、县两级办事事项产生证照和所需证照清单,依托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各类证照实时、全量汇聚,形成标准化电子证照库;同时,加快推动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的对接联通,通过电子证照信息共享、数据核验等方式,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实现相关证照材料免提交。例如,企业在办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事项过程中,无需提供纸质营业执照。

  • 8.一体推进“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旗舰店和“南通百通”APP同步上线“通城通办”服务专栏,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横跨区域、纵跨层级“通城通办”。全域实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等业务线上“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打造“长三角+”通办模式,持续梳理“通在外”“外在通”办事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扩大“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通城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是针对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的需求推出的政务服务系列新举措,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打破属地管理的传统审批模式,以直接通办、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140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130项政务服务“省内通办”,83项政务服务“通城通办”。改革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线下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通办专窗(市级“跨省通办”专窗联系方式:0513-59000071),依托各部门进驻窗口力量和代办帮办服务队伍,提供通办事项的线下办事咨询、协调联系、材料代收、流转分发、证照代发等服务。线上依托我市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旗舰店和“南通百通”APP同步上线“通城通办”服务专栏,提供事项服务指南、通办渠道等。与更多友好城市建立点对点通办协作机制,拓展“跨省通办”范围。企业群众通过本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或者网上办理不出省、不出市、不出县即可实现异地办理、就近可办。

    群众需要查询南通全市范围内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可以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旗舰店网站查询;南通市域范围的不动产需要异地办理抵押登记的,可以由贷款银行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旗舰店网站代为收件,不动产登记机构网上审核、推送电子证照,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 9.提前介入环保服务,缩短环评审批时限

    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与省级以上园区建立局地项目服务协同机制,在项目招引环节给予技术分析。对企业新、改、扩建的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在完成项目立项和环评报告编制后,提前对项目环评进行技术审查;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立环评“服务专班”,实施“点对点”服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拟建项目落户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考核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已开展区域评估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环评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拟建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处于同步的情况下,可将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同步编制,对涉及到的区域环境现状进行同步评价,实行成果共享,避免重复评价。按照早介入,早服务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与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尤其是市局在接到项目信息后,组织对拟建项目涉及的环境要素进行初步分析、研判,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实现服务关口前移,确保优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需要在市级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的项目,在完成项目立项和环评报告编制后,可将环评报告送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先行组织技术审查,建设单位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对环保报告进行修改,形成正式的报批稿送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可缩减项目环评报告修改的时间。对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建立服务专班,实行一个项目一名挂钩领导,一套服务班子,一个挂钩联系部门,一个月主动上门一次的“四个一”服务专班,实现项目服务“点到点”。

  • 10.实施进出口大宗散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

    支持企业在进出口货物运抵前提前办理海关通关申报和单证审核等手续,货物运抵后如无海关查验,无需卸货至监管场所内存储堆放,直接在船边完成接卸提离或装船离境,压减在港时间,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南通海关)

    解读:在现有大宗散货进出口通关作业模式下,企业在将货物运输至海关监管堆场后,向海关申报,办理货物通关、查验等手续,等待海关给出放行指令后,再从堆场将货物提离到工厂或装载到外贸轮船。

    为减少大宗散货在码头的装卸环节和监管场所的存储环节,进一步压缩企业物流成本和货物在港时间,海关创新实施“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作业模式:有需求的企业向海关物流管理部门申请开展“直装直提”业务,企业在大宗散货运输途中,提前完成报关申报、税款缴纳等海关通关手续。货物抵港后,如无需海关查验,即可直接放行,实现“船到船”直接接卸提货或装船离境,无需卸货到海关监管场所,从而大幅减少装卸时间和企业成本。

  • 11.建立进口民生物资“绿色通道”

    将保障民生供应的进口食品、农产品等货物纳入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上述货物需实施海关检查的,现场安排优先机检、优先查验、优先检验,实现“零延时”验放。(牵头单位:南通海关)

    解读:现有通关模式下,海关在查验指令下达后,根据企业申请查验的先后顺序对进口货物实施查验。

    为实现进口食品、农产品等民生保障货物快速通关,有效保障国内供给,海关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对进口民生保障货物不受先后顺序限制,优先安排海关查验和检验作业,同时提供预约加班服务,确保货物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正常通关。对于集装箱装载的进口民生货物,海关优先安排码头调箱,并优先利用海关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实行“非侵入式”检查,无需人工开箱、掏箱,大幅压缩现场查验时间。对需经海关植物检疫、实验室品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提货的进口粮食,经企业申请,海关实施“附条件提离”,植物检疫合格后无需等待实验室品质检验结果即可先行提货,后续待实验室品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此举较以往等待实验室品质检验结果后提货的模式大幅减少了在港等待时间。

  • 12.提高出证认证服务便利化水平

    在出证认证窗口推行“预约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到即办”;企业自助打印终端一体机实现24小时服务;商事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业务采取“预审制”,实现在线申请、一次提交、一次办结,同时提供邮寄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解读:一是企业办证不费心。“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到即办”,最快可以当天办结;二是企业审证不见面。只需在线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在线审核,实现在线申请、一次提交、一次办结,同时提供邮寄服务无需跑腿。三是办证服务不间断。非工作时间办证实行“预约制”,企业可通过电话或QQ联络群与工作人员预约办理时间。窗口自助打印终端设备实现24小时打证服务。

  • 13.深化跨关区企业集团保税监管改革

    推动实现集团内保税料件及不作价设备的自由流转,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减免部分环节担保,有效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提高运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南通海关)

    解读:在现有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下,海关对保税货物存放管理较为严格,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之间开展设备流转、料件串换、外发加工等业务需要办理通关、备案、担保等海关手续。

    为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集团发挥“大订单”“高信誉”优势,增强贸易竞争力,海关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开展企业集团保税监管改革:一是成员企业为海关注册企业;二是企业集团内部加工贸易货物流和数据流透明清晰,逻辑链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三是不涉及对企业资质有限制的加工贸易货物。目前已有通富微电、上海荣威、招商局重工3家企业集团在南通开展改革。

    在企业集团保税监管改革模式下:保税货物可以在任一成员企业备案的场所内自主存放,自行做好相应记录即可;保税料件可以在成员企业之间自由流转使用,符合料件串换条件的,可以自行串换、处置;成员企业间开展外发加工业务的,无需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免于提供担保,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货物,可不运回本企业;符合规定用途的不作价设备可以办理设备结转手续,在成员企业之间调配使用。

  • 14.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监管简易管理

    对社会投资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保留9个必办事项、4个可选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并行办理;符合本市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压覆矿、气候可行性论证等3项评估评价工作;项目所在地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从立项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住建局)

    解读: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实行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米且无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办公、公共服务设施、小型普通仓库和厂房等房屋建筑项目,其中办公和公共服务设施仅限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小型普通仓库和厂房仅限于单跨小于18米的单层厂房或仓库,以及跨度小于9米且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多层厂房或仓库。具体以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清单为准。

    不新增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的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此类项目不区分投资主体,审批服务按特别程序办理)。

    不涉及地下燃气、污水等管线迁改的市政道路修复项目。

    涉及化学或生物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等影响安全、生态环境,以及位于生态保护红线、风貌保护、流域性河道管理、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规定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及《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规定需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的项目除外。

    我市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简易管理的主要创新措施包括:①减事项。审批事项从42个事项减至9个必办事项4个可选事项。探索推进低风险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自审承诺制。减少评估评价事项,符合本市相关规划的,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等3项评估评价工作。已完成区域评估的,不再要求进行压覆矿等6项评估评价,行政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②减环节。项目立项环节与用地规划许可环节合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同步办理;推进联合验收;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接入环节。③减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和承诺制办理减材料。④减时间。由3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⑤减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不再向收取(工业用地)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强制委托监理,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非建设单位产权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使用成本,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

  • 15.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结”

    将存量房合同网签、核税缴税、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收取登记费及颁发证书等流程,按照“一窗受理、网上流转、一个环节、税费同窗、半日办结”的承诺实现窗口服务。将水、电、气等与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的办件数据信息通过网络实时互联互通,实现业务联动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税务局、水电气等部门)

    解读:办事群众过户二手居住用房时,签合同、缴税、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交纳登记费用等手续可在一个窗口3小时内办结;可以同时申请水、电、气等过户手续,水、电、气等部门实行联动办理,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办理结果,需要交费卡的可邮寄送达。

  • 16.推行市场主体注销登记便利化

    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可直接申请简易注销,无需经过公告程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全市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申请注销时可选择环节少、材料少、公示时间短的简易注销,办理过程中需提交“三书一照”(注销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我市经法院裁定终结清算程序的破产企业,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手续,无需公告公示,无需提交被破产清算企业清算报告等材料,当场办结注销。

    改革后,简化了注销程序,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不再进行清算组备案和公告,办理注销登记前不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备案登记。简化了申请材料,无需提交清算报告、清算组备案证明。缩短了公告时间,注销登记应公告由原先45天缩短为20天,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可当场办结注销。

    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jsgsj.gov.cn:58888/ecipplatform/login.html)上传“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进行公示。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或指定清算组、破产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 17.实行项目审批“前延”服务

    大力推行重大项目全链代办服务模式。在项目招商等前期论证阶段,涉审部门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对项目产业政策、能耗强度、排放强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进行综合研判,为企业提供参考。对涉及到的审批事项,为企业提前开展辅导,生成个性化全流程项目“批前”服务清单,提高一次办理成功率,降低企业报批成本。(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解读:针对重大产业项目涉及要素多、环节多、层级多,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论证深度不够,后期报审“走弯路”,影响开工建设的现象,实行项目审批“前延”服务。通过“一套机制、一支队伍、一个平台”前延项目审批服务供给链条。一是以各级涉审部门业务骨干为核心,以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代办帮办人员为依托,组建一支覆盖全市、政策熟悉、业务精通、密切协作的前延审批服务队伍。二是建立协同化服务机制、个性化指导机制、全链务帮办机制等一系列前延审批服务机制,在项目招商等前期论证阶段就开始提供个性化政策咨询指导,在项目签约阶段,提供重点推进项目个性化的涉审事项及所需材料、要素要求,形成“批前”服务清单,排出项目报审流程图,畅通项目报审“最先一公里”,降低企业报批的制度性成本,提高一次办理成功率。三是依托全市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四级联动平台,对接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库,建设前延审批服务模块,建立线上快速响应咨询服务通道,形成预审服务全能智库,为项目提供快速、专业审批政策咨询,提升项目落地服务质效。

  • 18.推进南通“万事好通投资合作热力图”制作

    通过“热力图”,介绍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政务服务环境,展示各板块基本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提供投资考察线路、资源要素供应、配套服务供给信息,搭建政府、企业供需互动平台,实现投资南通“一门进”、项目信息“一屏达”,确保24小时云招商不下线,线上线下招商互动发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解读:“南通万事好通投资合作热力图”预计将于5月底前上线,上线后全球投资商通过热力图可以线上快速了解南通各板块、开发区、产业链的特色情况。投资商可根据各自的需求线上对接各地招商人员,也可联系产业链上已落户南通的企业谋求合作交流。同时,热力图将为投资南通的客商提供美好生活线上导引,从吃穿住行等角度满足客商生活需要。

  • 19.推进土地“成交即发证”

    优化办理流程,规划条件研究与产业发展协议制定、勘界等前期工作同步开展,实现无缝衔接、并联推进;提前介入并联审查,土地挂牌期内同步开展意向建设单位参与的项目策划生成、合规性审查等工作,推进成交即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

    解读:针对招商引资产业用地,相关审批部门提前介入项目招商服务,在项目投资意向单位确定投资意向后,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开展规划研究,确定规划条件,同步完成土地勘界等前期工作。项目投资意向单位按照属地政府提供的地块经济技术指标、红线图等规划条件要求,组织编制项目总平及设计方案,以“企业自愿申请,部门提前服务”为原则,在项目土地挂牌期间申请预审。申请经审批联动部门确认后,审批部门提前开展方案联审,完成总平及设计方案、建筑施工图等技术性审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预审意见,同时开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制作。土地成交并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各项税费后,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正式审批要求提交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审批部门根据预审意见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推进土地首次登记“缴费完税即发证”

    精简申报材料,将地块红线、出让合同、缴费凭证等材料通过内部线上信息互通,土地首次登记实现“零材料”办理,缴费完税即发不动产权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市政和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解读:企业取得土地,完成缴纳相关税费后,无需提供宗地红线、出让合同、土地交接单、出让金缴纳凭证、契税发票等材料(现改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内部流转及通过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获取),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 21.优化道口开设审批服务

    在市、县两级政务大厅增设道口审批专窗,做到“一窗受理”,解决道口审批多头跑的问题,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解读:在城市道路上开设道口涉及市、县(市、区)两级公安、市政园林、住建等部门的3个审批事项,相关事项存在先后串联关系,改革前申请单位需要跑多个窗口、提交多份材料,分别办理。为了提升道口开设审批效率,优化道口开设审批服务,在市、县两级政务大厅设立了“道口审批专窗”,将开设道口涉及的“影响道路安全的道路挖掘,占用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埋设管线设施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3个审批事项整合到“道口审批专窗”统一办理。道口审批专窗负责统一接受申请材料,流转到各主管部门并联办理;专窗受理有关事项后,需要联合勘查现场的,由专窗统一协调,各主管部门按照承诺时限开展联合勘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同步审查、同步修改、同步确认,审批结果由道口审批专窗统一送达,实现审批事项“一次性”办结。改革后,申请单位只需跑一个窗口、提供一套申请材料,解决道口审批多头跑的问题,受理后7日内出具审批意见,提高了开设道口审批效率。

  • 22.试行项目实质性开工保障机制

    土地挂牌前,由项目服务单位凭用地预审和规划意见,办理红线外市政公用、道路绿化占用、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事项,代拟摘牌企业预先交付相关费用(除按规定应由市政公用单位承担的费用外),推进项目拿地后即实质性开工。(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局、南通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解读:本条是关于保障项目实质性开工举措的试行规定。在拿地企业(摘牌企业)尚不明确的情况下,由项目服务单位在土地挂牌前,办好红线外相关审批服务事项,已满足项目拿地后摘牌企业进场施工的条件。

    本条有两项重要调整和变化。一是办理主体和费用缴纳主体的调整,由项目服务单位代替摘牌企业,办理市政公用、道路绿化占用、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事项,预先交付相关费用;项目服务单位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二是申请材料和审批条件的调整,以“用地预审”代替“项目立项批文或同级及以上政府批复文件”,以“规划意见”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

  • 23.深化数字化联合审图

    提升审图时效性和便利度,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互联网+数字化审图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其他相关业务系统相互联通;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予以豁免审图,强化事后监管;大型工程自图纸受理至完成技术性审查的时间压缩在10个工作日以内(不含施工图设计修改时间和审图机构复审时间)。(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解读:

    (一)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互联网+数字化审图系统”。

    工作目标:实现“e联易审数字审图系统”与“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数据推送。

    主要措施:将消防设计审查纳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一窗受理、联合审图、集成服务”的数字审查模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一张电子图报审、审查和使用,提升审图时效性和便利度。

    (二)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豁免审图。

    工作目标:对于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无需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直接豁免审图手续进入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建设项目所在地所属市、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事中事后监督抽查工作。豁免审图清单参照《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简易管理实施方案》。

    (三)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压缩在10个工作日以内。

    工作目标:大型工程项目自图纸受理至完成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出具一审意见书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施工图设计修改时间和审图机构复审时间)。

    主要措施:建立重大项目审图服务专班,开通定制化双审快审服务渠道。主要是:①全程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高项目审图时效;②优化阶段性审查,结合项目需求开展桩基先行技术审查服务,助力缩短项目建设周期;③推出容缺受理、预审审查服务,助推项目审批进程。

  • 24.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一证办理”施工许可

    对县级以上重大项目,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为核心,在取得用地手续、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方案审查意见)、桩基审图意见,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后,即依法核发施工许可证。规划验线实行即报即验,缩短办理时限。项目根据施工图审查进度自动增加施工许可范围,不再另行核发施工许可证。配套建立“容缺后补”监管机制,各类监管与施工进度同步,所有必需的技术、管理等资料在竣工验收前补齐即可。(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目标:在审批阶段,通过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重大项目审批效率;在施工阶段,通过“一证办理”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缩短工期,使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使用。

    主要举措:明确可以容缺的材料目录清单及容缺后补执行标准,包括容缺后补事项、容缺材料、后补承诺时限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在申请“容缺后补”类型事项办理时,经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后,申请人可以根据申请材料主要要件、次要要件的划分,先提交主要要件,并承诺在事项批准后的规定时限内补齐次要要件,且在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该许可准予的活动,审批部门据此直接容缺受理并容缺审批,作出批准决定。此类型事项批准后,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申请材料,由作出该批准决定的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在工程桩基具备先行施工条件且已取得用地手续、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方案审查意见)、桩基审图意见,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后,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办理项目的施工许可,无需等到全部图纸均审查合格后再办理施工许可,以保障桩基施工和其他部分图纸设计同时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根据施工图审查进度逐步开展,无需另发施工许可证。

  • 25.优化质监安监服务

    调整完善质监安监服务流程,在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及时开展首次质量安全现场服务,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流程优化再造,健全优质高效的质量安全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化“串联”为“并联”,助推服务效能提质增效,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安全的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主要举措: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对市管房屋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质量条件开展联合检查的通知》,项目在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后,质监、安监等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联合开展首次质量安全现场服务,积极指导企业开展规范化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 26.实现区域评估成果共享

    在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地质灾害、洪水影响、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整体性、区域性评估,审批部门不再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间、环节和费用。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在编制环评报告时可以直接引用区域评估编制依据、现状评价及园区公共评价部分的成果。区域能评获批的园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当量值)且未纳入能评负面清单管理的项目可实行能评承诺制,不再进行项目能评。(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气象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局)

    解读:建设单位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南通市”、“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功能模块。登陆成功后,直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首页,可点击“区域评估政策查询”查询区域评估政策文件和成果文件目录。在网上办事大厅首页选择“项目类型”、选择立项用地许可阶段,点击“我要申报”弹框是否发起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申请。选择“否”按正常流程办理,选择“是”进入区域评估成果申请应用模块。根据项目所在地向各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区域评估成果,开发区管委会接到线上申请后,将给予答复并提供相应的评估成果。具体见《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系统》操作手册。

  • 27.提升办电用电便利度

    压降电力接入时长,将高、低压客户用电报装环节分别压减至3个、2个。打通市工改系统与供电业务系统,实现企业在办理立项或者涉及供电报装时将项目基本信息推送至供电业务系统,实行客户办电“一键审批”;减少企业电力接入成本,对2021年3月1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申请用电时,按照“政企共担”原则,电力外线工程电气、土建部分分别由供电企业和属地政府承担,无需用户出资;严格管控计划停电,统筹各类停电需求,避免重复和频繁停电,确保停电范围最小、停电时间最短、停电次数最少。

    解读:

    (一)将高、低压客户用电报装环节分别压减至3个、2个,即将原来高压报装的“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合同签订、装表接电”等环节压减为“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和装表接电”3个环节,将原来的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等环节由客户提出申请后服务改变为供电公司主动提醒、指导服务。将原来低压报装的“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合同签订、装表接电”等环节压减为“受理签约、施工接电”2个环节,将原来由客户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完外线工程、供电公司组织现场验收的,改变为外线工程由供电公司免费实施、待客户内外部工程施工结束即可接电。

    (二)打通市工改系统与供电业务系统,实现企业在办理立项或者涉及供电报装时将项目基本信息推送至供电业务系统,实行客户办电“一键审批”,即企业在办理立项或者涉及供电报装时由政府部门自动将项目基本信息推送到供电系统,供电公司可提前与客户对接,了解用电需求,主动开展相应服务。对电力接入涉及的规划许可、掘路许可、绿化许可等各类审批事项全面实现线上“并联审批”,审批结果线上反馈供电企业。取代原来需等待客户到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后再服务的情况,供电公司变按需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及时服务为超前服务。

    (三)减少企业电力接入成本,对2021年3月1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申请用电时,按照“政企共担”原则,电力外线工程电气、土建部分分别由供电企业和属地政府承担,无需用户出资;即按照《南通市关于规范供电接入工程实施意见》(通发改价格〔2021〕492号),2021年3月1日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申请用电时,政府和供电企业将电力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其中,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全部由供电企业承担;新建居住区电力接入工程全部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除新建居住区以外的电力用户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承担电气工程投资,土建工程由属地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将电力接入工程由用户投资模式改变为供电企业和政府部门共担出资建设,省去企业办电涉及电力外线工程建设费用。

    (四)严格管控计划停电,统筹各类停电需求,避免重复和频繁停电,确保停电范围最小、停电时间最短、停电次数最少。即供电企业通过“带电作业”等技术措施和相应管理措施尽可能减少停电次数、范围等,将停电对客户用电的影响降至最低,保障客户用电质量。

  • 28.优化水气报装服务

    推广用水用气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的对接,实现全市范围内用水用气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清理供水供气行业收费,确保用户不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本条是关于优化水气报装服务方面的规定。要求实现用水用气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的互联互通,以及清理供水供气行业收费。

    系统对接主要是对全市供水、供气单位的要求,目前,南通市水务集团、南通大众燃气公司已率先完成用水用气报装系统与工改系统的对接,部分县市区尚未完成。今年要实现南通全覆盖,全市范围内所有用水用气报装系统要完成与工改系统的对接,方便用水用气单位申报,也促进用水用气企业服务质量的提升。

    清理供水供气行业收费,将建筑区划红线外接水接气产生的费用纳入提供水气企业的成本,作为水气调价的依据,不再需要用水用气企业承担红线外接水接气产生的费用。

  • 29.推行智能自助服务及移动应用

    集成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高频民生类服务,开发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实现办事指南查询、自助申报和打印等功能,并向基层延伸,提供“不下班”“家门口”的政务服务。推进公安、医保、公积金等移动应用开发,接入江苏政务服务APP、“南通百通”APP,实现更多服务“掌上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解读:智能自助服务是以智能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为载体,集成各类政务服务功能,办事群众可通过终端设备办理多类事项。智能自助服务终端主要分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异地联办四大板块。政务服务提供网上全流程申报、证照自助打印、办事指南、办件进度查询等功能;公共服务通过集成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等服务应用,实现相关信息查询证明自助打印;便民服务有公交卡充值、水电煤缴费等办理功能;异地联办可以跨省联办,方便在通的企业群众办理属地服务事项。智能自助服务终端可逐步向基层部署,为办事群众提供“不下班”“家门口”的政务服务,突破时间空间限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办事群众可选择离自己最近的自助终端投放点,根据终端页面提示办理所需业务。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办事群众的反馈,不断进行功能拓展完善,动态更新公布自助终端的服务清单。

    移动应用是利用移动互联网的便捷优势,将政务服务功能开发接入移动端,办事群众可通过手机办理各类事项。移动应用服务事项涵盖社保、公积金、教育、交通出行、婚育养老、不动产服务、审批许可、治安户政、公共服务等。移动应用将服务渠道全面向移动终端延伸,可为办事群众提供24小时“掌上”政务服务,减轻到办事窗口“跑腿”的负担,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高效便捷服务。办事群众可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南通百通”APP,注册登录后找到要办理的业务,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办理。

  • 30.畅通掌上网上开票渠道

    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率先试点江苏税务APP掌上代开发票功能。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辅导全市所有新办纳税人会开具、能开具,可开具电子专票比例80%以上。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发票免费邮寄服务。(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解读:江苏税务App掌上代开主要功能有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自然人邮寄代开劳务发票、自然人邮寄代开房租发票。邮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通过APP或者电子税务局申请邮寄代开。自然人邮寄代开劳务的范围是指自然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等劳务代开发票。

    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0年12月21日起新办的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大厅或者网上电子税务局等便捷办税渠道,申请增加、维护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种认定,通过领用、变更使用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核定比例大于80%。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提交发票邮寄配送申请,即可享受发票免费邮寄配送服务:①公司的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C级或者M级,且非小型商贸企业;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已经实名认证;③没有被认定为非正常户;④没有欠税信息,且已进行纳税申报、抄报税及清卡;⑤已经办理过票种核定,有相应的发票供票资格,且非停供状态;⑥非高风险纳税人和黑名单企业。

  • 31.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

    新增对部分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满足规定条件后企业可申请及时挽回信用损失,通过“银税互动”助力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纳税信用贷款。(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解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①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②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③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④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⑤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申请渠道分两种:①线上渠道:纳税人通过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部门会通过电子税务局答复具体办理地点、联系方式和需携带的资料。②线下渠道:纳税人可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纳服部门提出修复申请。申请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的,应同步提供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认可的和解协议。信用修复后,纳税人可直接至商业银行网点或登录商业银行手机App,申请银税互动信贷产品。

  • 32.压缩退税办理时长

    除低分类等级企业外,推行出口退税“快审快核快退”和“一月多退”。符合退税条件的,全市正常平均出口退税时长不超过4个工作日,其中一类出口企业不超过2个工作日;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长压缩至6个工作日;全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正常户平均处理时长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解读:纳税人可以先行通过江苏省税务局官网“下载中心”涉税软件栏下载“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完成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在每个纳税申报期内,通过申报软件进行免退税、免抵退税申报。除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为四类的企业需要审核纸质资料外,对其余出口退税企业推行“快审快核快退”和“一月多次办理退库手续”。对符合规定的退税申报,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至税务开票退税止,全市平均不超过4个工作日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其中一类出口企业平均不超过2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前台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在6个工作日内办结。(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1.一般行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①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④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⑤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①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④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⑤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公告所称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在完成汇算申报后,在申报完成界面点击申请退税,绑定本人银行卡后提交申请,对于正常户,税务机关平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做出予以退税或不予退税的决定。

  • 33.精简涉税资料报送

    在办理税务登记、行政确认、税收减免等依申请税务事项应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明确的小额地方税税收优惠推行“免填单”退税。(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解读:对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对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对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办学许可证”,对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需提供的“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纳税人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对小规模纳税人未享受房产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政策明确的小额地方税税收优惠需要退税的,税务部门在核实确认的基础上直接退税,无需纳税人填单申请,保证减税“红利”真正送到纳税人手中。对到期暂未出台文件明确延续享受政策的,如在后期出台延续政策或口径放宽后纳税人享受小额地方税税收优惠需要退税的,税务部门在核实确认的基础上直接退税,无需纳税人填单申请,保证减税“红利”真正送到纳税人手中。

    以上政策及办理流程如需进一步了解,欢迎拨打12366。

  • 34.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做实企业助贷服务窗口,开通“融资好通”一站式服务热线(88113333),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南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扩面增效,响应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充分发挥省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财政+金融”惠企政策效应,积极开展“小微贷”“苏科贷”“江海贷”“通贸贷”等专项财政金融产品信贷业务,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

    解读:1.企业拨打“融资好通”服务热线(88113333)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助贷服务窗口”提出“首贷、无还本续贷、转贷”等融资需求,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响应时间是指从企业提出融资需求后,工作人员登记后将相关需求反馈至各银行机构,首家银行机构开始对接企业为止,时间在1个工作日内)。

    2.企业登录南通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nt.jssjrfw.com)或江苏金服APP,申请注册通过后,可自主浏览选择金融机构信贷产品、提出融资申请,平台内金融机构响应时间压缩至0.5工作日(响应时间是指从企业发布融资需求到首家金融机构关注该需求为止,时间在0.5个工作日内),2022年全市新增注册企业1万家。

    3.“小微贷”

    (1)产品简介: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设立的子产品,为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各类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信贷支持。

    (2)支持对象:“小微贷”投向于在市区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市区包括: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不支持以个人名义申请。“小微贷”实行“两无四有”的政策要求,企业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

    (3)单户额度及利率:单户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利率不超过LPR+100基点。

    (4)担保方式:市区“小微贷”由南通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本金80%的担保,并实行“见贷即保”。融资担保机构不向企业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免除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

    (5)贷款流程: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须通过“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http://www.jsphjr.com,申请“小微贷”,线上实现申贷主体与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对接,线下由合作银行开展尽职调查,并办理相关信贷业务。

    (6)合作银行:共有22家南通分行,包括: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宁波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含南通农商行、海门农商行、常熟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无锡农商行)。

    4.“苏科贷”

    (1)产品简介: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设立的子产品,为“苏科贷”备选企业库内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信贷支持。

    (2)支持对象:市区科技部门“苏科贷”备选企业库内企业(市区包括: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

    (3)单户额度及利率:分苏科贷1,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利率LPR+50基点;苏科贷2,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利率LPR+80基点;苏科贷3,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利率LPR+100基点。

    (4)贷款流程: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须通过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http://www.jsphjr.com,申请“苏科贷”,线上实现申贷主体与合作银行融资对接,线下由合作银行开展尽职调查,并办理相关信贷业务。

    (5)合作银行:共有13家南通分行,包括:农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农商行(含南通农商行、海门农商行、常熟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无锡农商行)。

    5.“江海贷”

    (1)产品简介:市财政局推出的新型财政金融信贷产品,通过财政资金风险补偿形式推动银行信贷投入,主要为南通市内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相应融资服务。分为北京银行“江海贷”财政金融科创产业信贷业务(崇川区、中创区)、建设银行“江海贷”财政金融精密制造及生物制药产业信贷业务(开发区、苏锡通园区)、江苏银行“江海贷”财政金融高新技术产业信贷业务(通州区、南通高新区),通过财政资金增信、分险,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投向各区内优势产业以及 “3+3”重点企业等,为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高效率、低成本”的信贷产品服务。

    (2)支持对象: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各区内特色产业以及“3+3”重点企业等。

    (3)单户额度及利率:单户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利率不超过LPR+100基点。

    (4)申报流程:①客户填写江海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②客户配合客户经理贷前调查;③银行进行审查审批,审批通过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5)申报方式:北京银行南通分行、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各营业机构均可受理。

    (6)联系方式:建设银行普惠部:陈璐、0513-68091641;江苏银行普惠部:韩薇、0513-85129623;北京银行普惠部:凌伟、0513-81169890。

    6.“通贸贷”

    (1)产品简介:为进一步缓解外经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保险+银行”合作机制,市商务局、财政局设立融资风险专项资金池,作为外经贸企业融资增信手段,向市区外经贸企业(市区包括: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区、海门区、通州湾示范区)。发放低利率优惠贷款。中信保南通办事处负责该融资业务平台日常管理。

    (2)支持对象:上年度有出口实绩、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且上年度总营业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南通市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的外贸企业;且在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如“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SCH)”、“中小企业综合保险(SSM)”、“小微企业信保易(SSE)”等的中小微外贸企业

    (3)利率上限:利率不超过LPR+100基点。

    (4)申报方式线上:线上登陆南通电子口岸官网https://www.nteport.com/;线下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国际部受理。

    (5)联系方式:建设银行南通分行国际部:孙晓佳、0513-68091640;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国际部:马锐、0513-85799638;中信保南通办事处:郑莹、0513-87116806。

  • 35.助力企业股权融资

    企业通过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南通百通”APP等渠道提出股权融资需求,部门联合投资机构快速响应,提供股权融资服务,5个工作日内反馈融资建议。每年开展“江海创投行”路演等投融资对接活动不少于10场,实施“上市导师计划”,点对点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对接更多机构资源,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解读:1.企业如有股权融资需求,可通过多种渠道提交股权融资申请:一是在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首页点击“股权融资需求申请”飘窗填写调查问卷或在“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下载《2022年度企业股权融资需求信息表》,填写发送至市金融局资本市场处ntjrbzbc@163.com;关注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一键服务-股权融资”,填写调查问卷;二是在“南通百通”APP搜索“股权融资”,填写调查问卷。股权融资需求申请提交后,企业可在5个工作日内获得股权融资对接反馈,商定部门联合投资机构上门服务时间,并在上门服务结束5个工作日内获得专业机构的融资建议。

    2.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县市区、园区等各方力量开展“江海创投行”专题路演活动等投融资对接活动每年不少于10场。有股权融资路演需求的企业,可在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江海创投行”栏目或关注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获取路演活动和其他投融资对接活动信息并报名参与。

    3.“上市导师计划”是指,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建由投资机构、证券等金融机构专家组成的“上市导师团”,为“更早更小”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咨询、资本市场专业知识等指导,帮助企业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有需求的企业,可关注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一键服务-股权融资”,或在“南通百通”APP搜索“股权融资”,填写《企业股权融资需求调查问卷》,勾选“‘上市导师计划’报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带领“上市导师团”对企业进行上门服务指导。

  • 36.深化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

    全面推行交易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接入“南通百通”APP,网上可办率达100%。拓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功能,构建无人值守开标、智能辅助评标、全程电子见证的“不见面”交易体系,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见面”交易可办率超95%。(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南通百通”APP实现互联互通,交易主体可通过“南通百通”端口登陆、下载、访问“掌易捷”掌上交易系统,便捷获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进一步拓展“不见面交易”应用,实现CA锁申领办理、招标项目注册、发包方案登记、主体信息维护、开标会议组织、中标结果信息获取、交易服务评价等环节均通过在线不见面方式实现。进一步提升开评标智能化水平和见证服务能力,推行预设节点自动执行开标指令,减少人为差错,避免人工干预。通过音视频和结构化数据方式全过程记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关键信息,做到交易档案全留痕、可追溯、可查询。

  • 37.创新公共资源服务举措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免收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深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提供投标担保服务金额超100亿元。推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回应,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南通银保监分局)

    解读:中标人领取工程建设中标通知书时,原以招标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础,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分别按照30%、70%比例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现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内率先免收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依托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投标企业可以在线自行选择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拓展保电子函服务机构范围,深化保函应用场景,逐步实现履约保证金和中标贷等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

    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实施全覆盖公平竞争审查,杜绝出现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情况。企业遇到有违公平竞争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将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60日内办结。

  • 38.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力

    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采购要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额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评审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优惠扣除,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局)

    解读:1.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界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共分16类行业确定的。企业可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tong.gov.cn/)的“政策法规”栏下载《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对照其所列具体划型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2.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时,只需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如实填列,附在响应文件中即可。具体声明函格式可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tong.gov.cn/)的“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栏下载查看。

    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享受的优惠政策。一是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这些项目大型企业不得参与,只有符合上述标准、且如实提供声明函的中小企业才可参与。二是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规定如实提供声明函,在项目评审时,评审专家会给予货物服务项目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优惠扣除。具体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解读,企业可登录南通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nantong.gov.cn/)的“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栏下载查看。

    4.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的优惠政策。一是政府采购的货物项目,中标(成交)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与采购单位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原则上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额的30%。二是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企业为中小企业且信用档案无不良记录的,采购单位免于收取其履约保证金。

  • 39.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护企行动

    升级“南通市特种设备智慧监察平台”,实现全市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全覆盖,推行特种设备企业开工告知、报检缴费、使用登记网上流转。实施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开展“质量会诊”式监督检查,筑牢安全防线。实施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调整电梯检验周期,降低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一)升级“南通市特种设备智慧监察平台”,实现全市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全覆盖,推行特种设备企业开工告知、报检缴费、使用登记网上流转。

    解读:全市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的使用和施工企业可登录“南通市特种设备智慧监察平台”(网址:http://218.94.59.118:9611/bes/#/nt/login,预计4月底上线“南通百通”APP),实现开工告知、报检缴费和使用登记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实施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开展“质量会诊”式监督检查,筑牢安全防线。

    解读:对全市600余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将行政检查转变为专家会诊,提升产品质量。对发现问题按时整改到位的企业不予处罚。

    (三)实施电梯检验检测改革,科学调整电梯检验周期,降低企业负担。

    解读:试点电梯检测机构社会化改革,在电梯不实施国家强检年份,企业可享有检测机构选择权。

  • 40.推出服务企业用工奖补政策

    每年给予劳务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10万元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初次来通就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给予企业招聘补贴500元/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市企业输送初次来通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给予机构推荐就业奖励1000元/人。畅通奖补兑现渠道,逐步实现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解读:

    (一)劳务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

    根据年度人力资源引进人数、活动开展频次及成效,给予签订协议的劳务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10万元的基地建设运行费补助,主要用于劳务基地开展人力资源调查、企业用工信息汇集宣传、举办劳务协作招聘活动、护送务工人员来通交通费支出等。

    【申报时间】:劳务基地于每年11月底前提交申请。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就管中心市场管理科(市政务中心主楼13楼1310室)。

    【咨询电话】:59000182、59001207。

    (二)企业招聘奖励

    将市区(崇川区、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用工行为规范、诚实守信、上年平均在岗职工人数300人以上,且缺工人数占全部职工10%以上或缺人1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以及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新兴产业类企业列为重点帮扶企业。重点帮扶企业自主招聘市外户籍人员初次来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 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申报时间】:重点帮扶企业实行年度申报和资格复审制度,企业于每年1月底前提出重点帮扶企业备案(复审)申请,同时提交上年度补贴申请材料(具体可登录南通就业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查阅下载: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bszn03/content/9b78fd3f-9af5-4b12-a9d2-bdf9f5fa3728.html)。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就管中心市场管理科(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24号窗口)。

    【咨询电话】:59000182、59001207。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

    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输送劳动力,并提高其就业稳定性。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企业(崇川区、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输送初次来通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给予1000元/人的推荐就业奖励。

    【申报时间】:机构于每年1月底前提交申请,申报材料可登录南通就业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查阅下载(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bszn03/content/e616968b-aa7c-4ebe-80a0-53c29784a96d.html)。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就管中心市场管理科(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24号窗口)。

    【咨询电话】:59000182、59001207。

  • 41.强化企业人才“一老一小”健康保障

    对在通就业职工家庭中的老人、子女,按照自愿原则,免费开展流感、肺炎等预防接种;为6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纳入家庭医生重点签约对象;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牙齿窝沟封闭、近视防控等保健服务;对有婴幼儿托育和老人照护需求的,优先安排入托或入住护理院。

    (一)对在通就业职工家庭中的老人、子女,按照自愿原则,免费开展流感、肺炎等预防接种。

    解读:

    对在通企业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家庭中的老人、子女,按照自愿原则,免费开展流感和肺炎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

    办理流程: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通企业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家庭中的老人、子女,按照自愿原则,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前往各县(市)区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名单如下),开展免费的流感、肺炎疫苗接种服务。

    疫苗接种咨询服务电话

    县(市)区 医疗卫生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海安市 海安市高新区中心卫生院 海安市海安镇凤山南路8号 88826514
    88826081
    徐卫东 13912401771
    如皋市 如皋市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如皋市如城街道文昭路58号 87621730 陆显军 13912212217
    如东县 如东县掘港卫生所 如东县掘港镇弹琴路25号 84512106 吴银山 13306271193
    启东市 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 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城南路229号 83411376 花伟勋 13862998698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2号 83119395 沈漱波 13862972508
    崇川区 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崇川区人民中路50号 85517318 蔡群辉 18012881008
    通州区 通州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通州区金新街道金霞路807号 86029926
    86029913
    丁卫东 13776968842
    海门区 海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海门区海门街道人民西路520号 69819699 陆海华 13962877010
    开发区 南通市新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东路32号 51015235 沈洪健 15806290116
    苏锡通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 张芝山镇健康路 82521152 陆春华 13813633258
    江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江海街道太湖路58号 80979600 陆灿荣 18862955764
    通州湾 通州湾三余人民医院 人民路58号 86917277 袁永梅 13861934333

    (二)为6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纳入家庭医生重点签约对象。

    解读:

    将65周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为其提供一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同时将65周岁以上老人同慢性病患者、0-6岁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一同作为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纳入重点签约对象。

    办理流程:

    全市企业职工达到65周岁以上,均可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附近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登记,按照时间安排提供一年一次的免费体检以及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有不明,可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委。

    65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健康体检各县(市)区咨询服务电话

    县(市)区 联系电话
    海安市 88813709
    如皋市 87512677
    如东县 68508181
    启东市 83125800
    崇川区 55082299
    通州区 86510906
    海门区 82212117
    开发区 85927767
    苏锡通 89196682
    通州湾 86910456

    (三)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牙齿窝沟封闭、近视防控等保健服务。

    解读:

    对在通企业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才]家庭中的适龄儿童,免费提供牙齿窝沟封闭、近视防控等保健服务。

    办理流程: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在通企业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家庭中的适龄儿童,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前往各县(市)区指定的医疗机构(具体名单如下),为适龄儿童开展牙齿窝沟封闭、近视防控等保健服务。

    儿童提供免费牙齿窝沟封闭、近视防控咨询服务电话

    县(市)区 医疗卫生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海安市 海安市高新区中心卫生院 海安市海安镇凤山南路8号 88826514
    88826081
    徐卫东 13912401771
    如皋市 如皋市中医院 如皋市大司马路269号 87693119 徐泽 13962705976
    如东县 如东县中医院 如东县经济开发区淮河路66号 84119617 王锦林 13901472438
    启东市 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 启东市吕四港镇环城南路229号 83411376 花伟勋 13862998698
    启东市第三人民医院 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2号 83119395 朱锦花 13912254141
    崇川区 南通市口腔医院 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 89898891 戴红军 18012446651
    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崇川区人民中路50号 85517318 戴红军 18012446651
    通州区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 通州区金沙街道建设路115号 86524139 朱明 13912875880
    海门区 海门区人民医院 海门区北京路1201号 82263408 许永强 15312908838
    开发区 南通市瑞慈医院 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大道2000号 85969666 陆玲玲 18651082600
    苏锡通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 张芝山镇健康路 82521152 陆春华 13813633258
    通州湾 通州湾三余人民医院 人民路58号 82501077 邵青伟 13962806736

    (四)对有婴幼儿托育和老人照护需求的,优先安排入托或入住护理院。

    解读:对在通企业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家庭中的婴幼儿(0-3周岁)和老人(60周岁以上),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安排进入托育机构和护理院。

    办理流程: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通企业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自愿提出申请,由所在企业工会初审汇总报当地卫健委(服务电话附后),各县(市)区卫健委负责落实,优先安排进入托育机构和护理院,并做好跟踪服务。

    各县(市)区优先入托服务电话

    县(市)区 联系电话
    海安市 88816596
    如皋市 87653507
    如东县 84132232
    启东市 83301833、68957611
    崇川区 85308756
    通州区 86540376
    海门区 82297325
    开发区 85927767
    苏锡通 89196682
    通州湾 86916693

    各县(市)区优先入住护理院电话

    县(市)区 联系电话
    海安市 81812823
    如皋市 87514925
    如东县 68508080
    启东市 83301833
    崇川区 85308756
    通州区 86540376
    海门区 82113591
    开发区 85927767
    苏锡通 89196682
    通州湾 86916693

  • 42.优化人才引进来、走出去服务

    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一窗式办理”。设立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联办专窗”,将2项许可业务的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全流程“不见面审批”。实现走出去项目和外派人员备案审核“不见面”,审核时限由3个工作日改为即来即办。(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公安局)

    解读:

    (一)精简流程设置,推进“不见面审批”

    申请人在科技部国网平台“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 http://fwp.safea.gov.cn/)提交各类业务申请,于附件材料中补充上传《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包含业务类型、申请编号、申请人信息、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予以承诺。申请人在系统内根据退回意见作相应修改并再次提交,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制发的证件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真正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审批”。

    市科技局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异常名单。用人单位应作出有效承诺,确保提交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市科技局事中事后监管核查工作。

    (二)设立“联办专窗”,实施并联审批

    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市科技局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在市政务中心大厅联合设立“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联办专窗”,以“并联式”服务取代原有的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串联式”办理,由“物理集中”走向“化学整合”,审批时限缩减一半。

    在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的联办机制下,申请人 于“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提交工作许可申请,市科技局预审通过后即共享至市出入境管理支队,通过数据信息在部门间的高效共享与流转免去申请人在两部门间的重复咨询与往复奔走,在充分便利申请人的同时实现两项许可合计审批时限的最大程度压缩。市科技局完成工作许可的最终审核发放即将制发的工作许可证实物卡片送至市出入境管理支队,市出入境管理支队完成居留许可的补录、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至联办专窗一并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真正实现一窗“咨询、受理、发证”。

  • 43.强化人力资源保障

    鼓励各类人才来通就业创业,打造100个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基地和人才培育基地,放开外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限制。实施“百校千企万岗”青年人才招引工程,为企业提供“零成本”的赴外招聘服务,每年组织不少于2000家用人单位赴市外100所高(职)院校举办招聘活动,设立校园招聘“南通日”,每年提供各类毕业生就业岗位不少于20万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同城待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

    解读:

    (一)鼓励各类人才来通就业创业,打造100个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基地和人才培育基地

    开展跨区域劳务对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年内在全国建立100家劳务合作基地和人才培育基地,与当地人社部门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开展对接交流活动,组织企业跨省市组团招聘,为我市企业用工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联系部门】:市人社局就管中心市场管理科(市政务中心主楼13楼1310室)。

    【咨询电话】:59000182、59001207。

    (二)放开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限制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就业登记地可申请参保。首次参保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申请时间】:每月工作日(除7-10日业务结转期)。

    【受理方式】:(线上)“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页界面;(线下)南通市各人社事务代理服务经办部门。

    【咨询电话】:12333。

    (三)为企业提供“零成本”赴外招聘服务

    从2014年开始,南通率先在全省实现企业赴外招聘免见面申报、免见面审批、免服务费用“三免原则”。市人才中心为企业统一安排接送车辆、发布招聘宣传信息、落实招聘摊位、提供就餐服务,真正体现以人为本。

    【联系部门】: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引进服务科(南通市启瑞广场A座25楼2515室)

    【咨询电话】:83558012、83558029

    (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同城待遇”。

    【入学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在通居住证、工作证明(用工合同)、缴纳社保证明(连续6个月),且三项所在地区一致。

    【具体办法】:

    1.义务教育阶段

    (1)家长凭入学条件中三项材料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按招生入学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教育部门负责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时通知家长、告知理由,提醒补充材料;

    (3)学生凭《入学通知书》,与本地学生同等办理入学手续;

    (4)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及本市操作办法办理转学等手续。

    2.高中教育阶段

    (1)根据《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与本地学生同等办理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录取;

    (2)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及本市操作办法办理转学等手续。

    3.学前教育阶段

    家长凭入学条件中三项材料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时间咨询相关幼儿园,符合入园条件的与本地幼儿同等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部门】:南通市教育局基教处。

    【咨询电话】:0513-85098847。

  • 44.设立江海英才医疗、出行“绿色通道”

    获得江海英才“一卡通”的企业人才,在通大附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市中医院等12家全市重点医院就医可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六优先服务;在狼山景区、啬园景区、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等11家特色旅游景区享受免票服务,市区乘坐长途汽车、铁路、飞机出行时,享受购票绿色通道、贵宾安检通道、休息室等服务。

    解读:

    符合江海英才一卡通申报条件的企业人才,可以参照《江海英才“一卡通”服务实施细则》(通委发〔2019〕12号),在线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照人才不同层次,分别获得江海英才一卡通A、B、C三类卡。持卡企业人才可在医院导医台、旅游景区入口、南通机场安检入口等区域出示江海英才一卡通服务实体卡或电子卡,享受在12家重点医院六优先,11家旅游景区免票优惠,机场贵宾通道等专属服务。

    一是江海英才“六优先”服务范围。享受江海英才“六优先”服务的对象为市人才办发放的江海英才“一卡通”服务卡持有者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江海英才持卡人”)。市区为江海英才提供“六优先”医疗保健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共12家,分别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通市中医院、南通市肿瘤医院、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南通瑞慈医院、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市老年康复医院。

    二是江海英才“六优先”服务内容。市区12家定点医院围绕医疗服务“六优先”,进一步优化流程、创新机制、延伸触角,全程提供细致周到、温馨贴心的服务。

    1.优先挂号。“江海英才持卡人”需要就诊时,可拨打定点医院预留热线电话,优先预约诊疗时间和专家。

    2.优先就诊、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优先检查。定点医院根据“江海英才持卡人”的病情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并协调安排专家及时接诊。“江海英才持卡人”在门诊就诊时,医院提供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优先检查等便利服务。

    3.优先住院。定点医院安排专人优先落实住院床位,优先办理住院相关手续,提供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根据人才需要可优先安排入住高级病房,费用自理。


    办理流程:

    南通市江海英才医疗“绿色通道”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1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解静 0513-81160114
    85052405
    13861906460
    南通市崇川区西寺路20号
    2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翁卫群 0513-85061461
    15951311219
    南通市崇川区孩儿巷北路6号
    3 南通市中医院 黄张美 0513-85126072
    15962931790
    南通市崇川区建设路41号
    4 南通市肿瘤医院 张晓芳 0513-86712189
    13962960666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北路30号/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48号
    5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张秀兵 0513-85554329
    13962913821
    南通市崇川区新华路298号
    6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孙伟 0513-89093899
    13962974526
    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60号
    7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陈亚红 0513-59008001
    18912259058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
    8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陶永清 18252509955 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37号
    9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王肇华 0513-80886688
    13815212412
    南通市崇川区永和路881号
    10 南通瑞慈医院 龚燕 0513-85969985
    13912448008
    南通开发区星湖大道 2000号
    11 南通市口腔医院 宋贵强 0513-89898899
    18012881118
    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
    12 南通市老年康复医院 岑海燕 0513-80985821
    13962949038
    南通市崇川区北阁新村16号

  • 45.落实人口安居工程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多主体投资、实现多途径建设,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间),2022年建成不少于6800套(间),打造15个精品人才社区,为项目落地、企业招工提供良好用工居住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间),2022年建设不少于6800套(间)。主要举措:为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过渡性住房问题,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2021年,南通市已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0660套(间),2022年将健全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联审工作机制,落实土地、财税、金融、公共服务等支持政策,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建设,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6800套(间)。“十四五”期间将筹集建设不少于3万套(间),为项目落地、企业招工提供良好用工居住环境。

  • 46.优化引航服务

    申请次日引航的电煤、粮油等重点民生物资船舶最晚申请时间由原来的15:00延长到20:00。操纵性能受限的特种船舶,引航申请提前时间由原来的48小时缩短到24小时。特殊情况随时申请、随时引航。(牵头单位:长江引航中心南通引航站、市商务局)

    解读:

    (一)指标解释

    关于船舶引航申请时间,按照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下发的《长江引航服务标准》相关要求:为保障船舶引航安全、引航生产组织顺利进行,减少引航力量浪费,申请引航的船舶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每日 15:00 时之前通过网上信息服务平台或书面向长江引航中心提出次日 00:00 时以后的引航申请,大型拖带船队、通航水域受限或操纵性能受限的船舶等特殊引航需求应至少提前 48 小时申请。

    操纵性能受限的特种船舶是指进出南通长江港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船舶(或船队):实际淡吃水 10.5 米及以上的;单船最大长度 205米及以上的;总长 305 米及以上的拖带船队或总宽 65 米及以上的船队;水面以上最大高度超过拟通过航段过江电缆设计通航净空高度的;船舶吨级超过障碍性桥梁桥墩设计防撞标准的。

    特殊情况是指船上有伤病救治的、需应急抢险的、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定须重点保障的船舶等。

    (二)保障措施

    主动向服务对象公开优化引航服务的举措,做好宣贯和解释说明工作,确保服务对象悉知。

    电煤船、粮油船等重点民生物资急需的船舶,引航申请最迟时间延长致20:00,与上级单位提前协调,预留引航力量作为保障。

    操纵性能受限的特种船舶,代理或船公司按规定办妥相关进港审批手续后,引航申请可缩短到24小时。

    对于特殊情况的船舶,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及时安排引航力量。

  • 47.搭建惠企政策平台

    整合现有线上线下政策服务平台,在“南通百通”APP开辟市级惠企政策直达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资源汇聚、政策宣传解读和政策兑现服务功能,实行线上线下联动。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需要现场审核的惠企政策,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快速兑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解读: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建设营商惠企政策直达平台,切实解决当前惠企政策名目过杂、程序过繁、兑现过慢、边界模糊、各地各部门系统建设零散不统一、惠企政策仅能“线上随时可看”等问题。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南通百通”APP将持续高效运营。一是政策的及时发布,建立部门常态化联动沟通机制,明确要求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平台运营,确保及时发布各部门相关惠企政策;二是纵向汇聚国家、省、市政策原文,横向根据政策类别、适用行业、政策属性等进行分析,实现政策的精准分类;三是做好政策及时解读;四是实现分类集成展示,认定类政策“免审即享”,审核类政策申报通知一键查询,审核结果一个口子统一公示。

  • 48.保障项目环境资源要素

    通过实施减排工程、园区限值限量管理和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挖掘总量潜力,建设总量调蓄池,将资源要素统筹优先用于绿色低碳、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项目及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对需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的省、市级重大项目,在不涉及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前提下,可采取审批承诺制,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产前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确定指标来源后可以先行建设。

    解读:新、改、扩建项目所需的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来源为各县(市、区)实施的大气、水方面的减排项目、各级工业园区实施的限值限量管理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确定的纺织印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船舶海工、造纸、化工、非金属制品、电力与热力供应等八个重点行业的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发展所形成的总量空间。腾出的总量空间按照一定的比例一部分留存在市级统筹使用、一部分由地方使用。市级留存的部分建成总量调蓄池,对符合绿色发展标准的项目和纳入市级重点产业的项目优先供给。在项目所需总量在环评审批阶段供给较为困难的且已纳入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库的项目,在不涉及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前提下,可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投产前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确定指标来源后,项目可以先行建设。

  • 49.提升12345热线办理效能

    全面提升12345热线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归并热线服务模式向“7×24”转变,实现互联网坐席实时提供率95%以上,电话座席15秒接通率95%以上,服务评价满意率95%以上;办件按时签收率90%以上,按时办结率90%以上,综合满意度90%以上;市县标准化服务协同和数据交换率100%,全媒体在线服务提供率100%,政务服务网服务专席全市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解读:全面提升12345热线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归并热线服务模式向“7*24”转变。

    一是实现服务能力提升:

    互联网坐席实时提供率95%以上,即拓展微信、微博、网站、app等互联网新媒体,畅通多种形式受理渠道满足公众需求。

    电话座席15秒接通率95%以上,即服务代表快速接通公众来电的工作标准。

    服务评价满意率95%以上,即公众对服务代表的工作评价。

    二是实现服务质效提级:

    办件按时签收率90%以上,即成员单位对12345平台交办事项需快速响应,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签收和查看。

    按时办结率90%以上,即成员单位需在事项类型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将处办意见回复12345平台。

    综合满意度90%以上,即12345平台依据成员单位处办意见就反映事项对公众进行回访,并记录满意评价信息。

    三是实现服务供给协同:

    市县标准化服务协同和数据交换率100%,即按照统一标准服务表单和数据字典,全量规范和汇聚市县12345服务数据,提升数据分析应用赋能。

    全媒体在线服务提供率100%,即对电话、微信、微博等渠道提供在线人工坐席实时互动服务,提升公众感知度。

    政务服务网服务专席全市覆盖率100%,即为政务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提升公众便利度。

  • 50.开展企业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

    实施“旗舰领航”行动,打造质量标杆企业。从质量管理、质量基础、知识产权等方面,引导企业制订发展目标,锻造企业发展内涵,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首席质量官培育,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并向中小微企业拓展,新增2000人以上;在产业集聚区建立10个质量合作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竞争力。完善“南通百通”APP上的“通通检”质量基础设施云服务模块,实现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信息免费共享运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一)实施“旗舰领航”行动,打造质量标杆企业。从质量管理、质量基础、知识产权等方面,引导企业制订发展目标,锻造企业发展内涵,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解读:以上市、拟上市企业、产业龙头企业、国家及省“专精特新”企业等为重点,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质量体检,实施品牌提升行动、指导专利前瞻布局、参与制定各类标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打造质量标杆企业。

    (二)加强首席质量官培育,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并向中小微企业拓展,新增企业质量官2000人以上。

    解读: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登录“通通检”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tbiaozhun.com/,预计4月底上线“南通百通”APP),在线注册、申报,可实现免费在线学习、考试、获证全流程服务。全年新增企业质量官2000人以上。

    (三)在产业集聚区建立10个质量合作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竞争力。

    解读:升级家纺制造、启东电动工具、海安家具、海安时尚锦纶、如东胚布、检验检测6个产业质量合作社,新建如皋服装、如东安防、通州大米、家纺电商4个产业质量合作社,提供“六统一”服务,支持小微企业规范发展、提质增效。

    (四)完善“南通百通”APP“通通检”质量基础设施云服务模块,实现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信息免费共享运用。

    解读:企业登录“南通百通”APP,进入“企业服务—通通检”模块,可免费查询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等机构信息,实现各类标准智能搜索。

  • 51.扩容专利预审快速通道

    推进中国(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动专利预审服务领域由智能制造装备和现代纺织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拓展。确保发明专利审查授权周期缩短85%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解读:中国(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领域拓展获批后,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类企业可登录“专利预审服务系统”(http://58.221.238.219:10081/index.html)进行专利快审备案申请。进入预审快速通道的发明专利申请,有望在原有审查授权周期基础上提速85%。

  • 52.优化知识产权快速维权

    建设中国海安(家具)快速维权中心,与中国(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南通(家纺)快速维权中心形成3家“国字号”中心协同发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设立33个南通“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服务分中心,助力我市企业“走出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一)建设中国海安(家具)快速维权中心,与中国(南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南通(家纺)快速维权中心形成3家“国字号”中心协同发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解读:推动中国海安(家具)知识产权快维中心迅速获批,为海安家具企业提供外观设计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服务,实现专利授权提速90%,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二)设立33个南通“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服务分中心,助力我市企业“走出去”。

    解读:南通海外投资和出口贸易企业可登陆“‘知联侨’南通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中心”平台(网址:http://58.221.238.214/default/index,预计4月底上线“南通百通”APP),查阅涉外知识产权新闻资讯、新法速递、侵权案件和行业预警信息,也可直接咨询33个海外服务分中心。

  • 53.提供知识产权“全链式”服务

    打造南通市知识产权信息化平台,为企业提供专利商标查询、许可转让备案、质押融资需求登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全链条”服务。开辟知识产权融资绿色审批通道,确保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高成长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授信审批和专利质押登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南通银保监分局)

    (一)打造南通市知识产权信息化平台,为企业提供专利商标查询、许可转让备案、质押融资需求登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全链条”服务。

    解读:建成南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通过该平台可实现专利商标查询、许可转让备案、质押融资登记、申请行政保护“全链式”服务。

    (二)开辟知识产权融资绿色审批通道,确保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高成长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授信审批和专利质押登记。

    解读:尽快落地南京专利代办处南通工作站,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属地办理,当天办结。

  • 54.严查重点领域涉企收费违规行为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严查行业协会商会、商业银行、水电气暖、交通物流、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不执行国家减免优惠政策、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坚持有举报必查,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回应。(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解读:重点对审批中介、金融机构、协会商会、水电气暖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集中整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从严。对涉企违规收费行为,企业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

  • 55.设立重点企业打假维权中心

    推进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部门组建专班、开通热线,建立健全融合作战、数据共享、联动预警、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出市跨省打假维权工作力度,为重点企业提供“订单式”打假护航。2022年2月底前挂牌运行,对企业诉求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海关)

    解读: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设立企业打假维权中心,为企业提供打假维权服务。对不正当竞争、假冒及商业秘密侵权等行为,企业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维权中心当日受理,7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

  • 56.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建立健全首违不罚、免罚轻罚、不予强制措施、责令停业停产报备、“白名单”等重点企业立案审批五项制度,对证照管理、产品质量、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1个领域85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推行企业信用不见面“云修复”“掌上办”。健全信用预警提示和修复提醒机制,主动唤醒企业尽早重塑信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一)建立健全首违不罚、免罚轻罚、不予强制措施、责令停业停产报备、“白名单”等重点企业立案审批五项制度,对证照管理、产品质量、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1个领域85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

    解读: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不予强制措施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扩容免罚轻罚清单,涵盖证照、广告、知识产权、价格、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对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违法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必须向市局报备;对上市、拟上市企业、质量奖获奖企业等重点企业立案,必须报市局审批。

    (二)推行企业信用不见面“云修复”“掌上办”。健全信用预警提示和修复提醒机制,主动唤醒企业尽早重塑信用。

    解读:企业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限时办理年报、登记住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等预警提示信息,及时规范整改,规避信用风险。企业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通过“南通百通”APP“南通信用监管服务”模块,在线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信用修复。

  • 57.创新“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模式

    实施分类分级“精准查”、内部整合“一起查”、部门联动“一次查”的融合监管,实现对诚信守法企业“非必要不干扰”。推进远程管控、移动监管、预警提示,实现对企业检查“非必要不现场”。涉企检查频次下降40%,其中重点企业降幅50%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检查频次。加大内部整合和外部联动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探索“无感知监管”“远程监管”,实现“非必要不现场”,减少涉企干扰、减轻企业负担。

  • 58.建立企业环境监管豁免清单

    对重点优质企业建立“体检”制度,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精准指导,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清单,实施差异化管控,符合条件的企业、工地纳入豁免清单,免予执行应急停限产等管控措施。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对违法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实现环境执法精准化。

    解读:对纳入市金融局推送名单的重点优质企业建立“体检”制度,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精准指导,针对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等优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管理问题,生态环境局通过负责人带队、业务处室参与等形式,组建企业帮扶小组,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指导,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助力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提升。根据《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附后),工业企业符合基本条件和具体行业的特定条件的,可向驻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及相应证明材料;建筑施工类企业相关申报流程和材料由主管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工地纳入豁免清单,纳入清单的企业在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管控时可自主减排,免予执行应急停限产等管控措施。豁免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豁免企业名单的增补和调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市金融局推送名单的重点优质企业名单、正面清单等执法监管制度,配合自动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走航监测、无人机等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精准投放执法资源,对异常情况电子预警,提醒企业及时整改;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同时提高对违法问题的发现率,实现环境执法违法必究、无事不扰。

    附件: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

  • 59.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服务

    针对执法检查所列问题,监察执法人员主动提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清单”并出具整改建议,组建各行业领域安全人才专家库,通过执法回访,为有需求企业全面分析、排查、研判、管控安全风险辅以专业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

    1. 在网上发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醒清单》,指导帮助企业针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2. 坚持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实施“一案五制”工作法,通过开展监管执法回访,聘请专家为有需求的企业全面分析、排查、研判、管控风险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企业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 优化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结构,为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

  • 60.试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

    对作出诚信承诺的重点优质企业,试行差异化监管,对诚信度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主动指导和积极引导,督促企业纠正不规范问题。(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行动,将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六到位”“二十条任务”分解为80项清单内容,以清单形式,连同安法、刑法相关规定送达、告知企业,让企业进一步明晰相应经济、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建立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

    积极试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对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且具备三年内未发生亡人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三年内无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以上水平达标贯标情况良好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年内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超过一次。

    严格执行“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色分级管控,对风险等级较低的蓝色等级企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减少执法检查频次。

  • 6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执法为民理念,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执法文明程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积极运用“产业链+法律服务”及企业合规治理等方式,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解读: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查摆纠正行政执法机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制度,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以及税务行政执法三个领域开展市场主体合规治理试点,综合运用政策引导、行政建议、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柔性执法方式,教育、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62.依法严格保护产权

    在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中,依法准确界定责任财产范围,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缴被侵占、被挪用的财物。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牵头单位:南通中院)

    解读: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人民法院通过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对于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此,我们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具体从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等方面提出产权保护的司法举措,通过民商事、刑事等各类审判及执行活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增强市场主体经营的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63.推进全域诉服改革

    对于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网上立案申请,一般当日予以处理反馈,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统筹线上线下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立案、申请、查询、咨询等服务“全市通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推广建设“支云e站”,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式诉讼服务。(牵头单位:南通中院)

    解读:优化诉讼服务品质,提升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为此,我们将提升诉讼服务品质作为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从网上立案更加便捷高效、全域诉服改革、“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具体而言,一方面,对网上立案的处理反馈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另一方面,明确全域诉服改革的目标,即在南通市范围内,当事人通过就近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或者电子诉讼平台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诉讼服务申请,全市法院为其提供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同品质的跨区域、跨层级诉讼服务,实现“全市通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

  • 64.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机制

    推动支云破产管理系统迭代升级,依托信息化思维和方法破解破产案件审理难题。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根据破产案件实际审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破产中的困难。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健全破产管理人业务暂停、限制、升降级和除名等配套机制。(牵头单位:南通中院)

    解读:办理破产在营商环境构建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办理破产配套制度,更好发挥专业化审判、市场化推动以及府院联动机制功能,降低破产制度运行成本,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们以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机制为突破口,从提高破产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等方面,全力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效果,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65.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效果

    简易案件3个月以内执结,复杂案件6个月以内执结,有财产拍卖案件12个月以内执结。执行案款到账后,无争议的一律在15个工作日以内发放到位。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于3个工作日以内删除失信信息。(牵头单位:南通中院)

    解读: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是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得到履行的保障程序,事关司法权威和社会评价。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表现在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在更短时间内得到更大化地实现。为此,我们以提升执行工作效率效果为目标,通过缩短执行案件执行用时、加大执行案款发放力度、畅通失信惩戒措施救济渠道等方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充分保护债权人胜诉权益,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同时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 66.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公司决议、公司解散、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等公司纠纷案件。定期发布涉中小投资者权益典型案例,发挥示范效应、引导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南通中院)

    解读:中小投资者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针对中小投资者信息弱势地位,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等问题,我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加强涉及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公司决议等公司纠纷案件审理水平,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